卫生教育培训中心迁址装修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卫生教育培训中心迁址装修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金华市卫生教育培训中心迁址装修工程(二标段)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华市中医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金华市中医医院。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 本次招标工程预算28万元人民币,(已落实50%,计人民币19万元)并承诺不拖欠工程款;工程规模:二至四层的装修改造、屋面防水及室外附属等,已基本具备开工条件;
1.2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空调安装、屋面防水及室外附属工程;
1.3 工程建设地点:金华市胜利北街596号;
1.4 计划工期(日历天):45日历天;
1.5工程质量要求: 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2.1 本次招标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工程投标人须是一般纳税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2.2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2.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2.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3.1企业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所在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盖章确认);
3.2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3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含已办理延续注册的“建造师临时注册执业证书”或已办理延期注册证明的临时建造师证书);
3.4企业“三类人员”证书复印件(企业法人、企业经理、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须附任职文件)、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书;项目负责人B类证书;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C类证书);
3.5外地进金施工企业需提供《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复印件(该手册必须由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盖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专用章,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证的单位除外);
3.6按招标公告第2.2、2.3、2.4这三条中要求提供的承诺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9月23日09时00分至2016年09月28日17时00分(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向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投标单位在提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后,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6年09月29日10时00分,地点为金华市中医医院行政楼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招 标 人:金华市中医医院 | 代理机构:浙江永安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办公地址:金华市双溪西路439号 | 办公地址:金华市金磐路928号7楼 | ||
联 系 人:金工 | 联系电话:138*****189 | 联 系 人:杨伟伟 | 联系电话:135*****290 |
邮政编码:321017 | 邮政编码:321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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