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安顿雷纳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先进空天碳基复合材料及制品项目作出批准意见的公示

拟对安顿雷纳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先进空天碳基复合材料及制品项目作出批准意见的公示

拟对安顿雷纳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先进空天碳基复合材料及制品项目作出批准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顿雷纳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先进空天碳基复合材料及制品项目作出批准意见的公示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从即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安顿雷纳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先进空天碳基复合材料及制品项目

建设地点: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牡丹大道19号

编制单位:淮安锐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该建设项目用地面积*****平方米

公众参与情况:2024年12月18日-2025年1月16日在盱眙县人民政府网站受理公示,无反对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2.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按“清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设计建设、完善给、排水管网。本项目设置雨、污排口各1个。超声波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沉淀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化粪池处理,上述处理后废水与蒸汽发生器排污水合并达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入盱眙县第二城市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高性能碳基环保耐磨材料制品生产线增密废气(非甲烷总烃、经设备自带过滤器处理的沥青烟)、耐高温超级热结构制品生产线树脂炭化废气(非甲烷总烃、经设备自带过滤器处理的沥青烟、CO)分别经管道收集至1#燃烧装置(新增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处理,树脂调配、抽取、加压、浸渍、树脂抽出、固化成型、降温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甲醛、苯酚、甲醇)、危废库废气(非甲烷总烃)分别经管道收集合并至“二级喷淋+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1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切割、打孔、扩孔、攻丝废气(颗粒物)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合并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1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精加工、打标废气(颗粒物)分别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1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膨化炉燃烧、膨化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通过19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石墨毡活化石墨化废气(非甲烷总烃、沥青烟、CO)经管道收集至“2#燃烧装置+喷淋+除雾+电捕焦”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蒸汽发生器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通过8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DA001、DA005排气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执行沥青烟指标)、CO和DA001排气筒苯酚、甲醛、甲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限值,DA002、DA003排气筒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碳黑尘”排放限值,DA004排气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排放限值,DA006排气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中燃气锅炉标准。

上述未被收集的废气(非甲烷总烃、苯酚、甲醛、甲醇、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排放限值;单位边界非甲烷总烃、苯酚、甲醛、甲醇、颗粒物(含沥青烟、碳黑尘)、CO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浓度限值,工艺过程产生的异味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表1“臭气浓度”标准值。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应合理布局,主要噪声设备须选用低噪型,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厂区及厂界绿化,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3类标准。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项目生产前须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措施。废真空泵油(HW08)、废空泵油桶(HW08)、废机油(HW08)、废机油桶(HW08)、废焦油(HW11)、废弃高效碳纤维除油器(HW49)、废乙醇桶(HW49)、喷淋废液(HW49)、废弃沥青烟过滤器(HW49)、废活性炭(HW49)、废抹布手套(HW49)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尘、碳纤维边角料和不合格品、沉淀池沉渣、废气沉积碳、废分子筛、废过滤器、废转动轴外售物质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动植物油、餐厨垃圾由专业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设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等相关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贮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2020)的要求。

6.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污染防治分区防控的要求,采取相应等级的防渗措施,重点做好危废暂存场所及其他涉及污染或腐蚀介质区域的防腐防渗处理。

7.加强环境风险管理。严格落实《报告书》所述的各项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完善应急设施建设,新建一座400m3应急事故池。进一步健全污染事故防控和应急管理体系,编制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8.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和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

9.本项目建成后分别以1#厂房、2#厂房、3#厂房为边界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目前该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目标,以后也不得新建。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7-********

通讯地址:盱眙县审批局综合审批科环保窗口

邮政编码:******

信箱:*********@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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