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遗失声明李佳
房产证遗失声明李佳
因本人李佳保管不慎,将《房产证》遗失,房产证号:贵房权证贵溪市字第********号,坐落:贵溪市金邸华府13栋3-1201号,建筑面积:125.6平方米,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本人声明该《房产证》作废。
如有异议,请于15个工作日内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701-*******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佳
2025年1月23日
标签: 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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