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案
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东市监处罚〔2025〕22号
当事人: 合肥市合庆斋食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2UFN7N5F
主要违法事实:生产经营的“卡通猪仔包”产品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柠檬黄、日落黄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行政处罚种类:没收过期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警告;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1、罚款*****元;2、没收违法所得503.125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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