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案

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案

合肥市合庆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东市监处罚〔2025〕22号

当事人: 合肥市合庆斋食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2UFN7N5F

主要违法事实:生产经营的“卡通猪仔包”产品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柠檬黄、日落黄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行政处罚种类:没收过期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警告;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1、罚款*****元;2、没收违法所得503.125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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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产品 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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