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进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材料检验试验

前进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材料检验试验

前进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材料检验试验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前进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材料检验试验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廊坊市永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廊坊市永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前进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材料检验试验。 2.1.2建设地点:本项目拟建于廊坊市安次区,四至范围:瑞丰道以北、辛庄道以南、规划二路以西、银河南路以东。 2.1.3项目规模:本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 *****.24 ㎡,总建筑面积 ******.34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36 ㎡",地下建筑面积 *****.98 ㎡"。共计 28 栋建筑其中高层居住建筑20栋,单多层公共建筑5栋,3栋地下车库(包含普通、人防车库)。 本地块分为三个单独地块: 地块一规划总用地面积 *****.43 ㎡",总建筑面积 *****.17 ㎡,其中地上面积 *****.36 ㎡,地下面积 *****.81 ㎡。共计9栋建筑,其中高层居住建筑7栋,单多层公共建筑1栋,1栋地下车库(包含普通、人防车库)。 地块二规划总用地面积 *****.73 ㎡,总建筑面积 ******.76 ㎡,其中地上面积 *****.15 ㎡,地下面积 *****.61 ㎡"。共计 10 栋建筑,其中高层居住建筑7栋,单多层公共建筑2栋,1栋地下车库(包含普通、人防车库)。 地块三规划总用地面面积 *****.08 ㎡,总建筑面积 *****.41 ㎡,其中地上面积 *****.85㎡,地下面积*****.56㎡。共计9栋建筑,其中高层居住建筑6栋,单多层公共建筑2栋,1栋地下车库(包含普通、人防车库)。 2.1.4服务期限:自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试验检测工作全部完成止。 2.1.5合同估算价:502.26万元; 2.1.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与规范;
??2.2招标范围:见证取样检测、建筑工程(使用功能)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建筑门窗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含支护工程锚杆锁定力检测等)、钢结构工程检测、沉降监测、消防检测、防雷检测、人防检测等,具体以招标人和实际施工需求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检测范围应包含:①见证取样检测项目、②建筑工程(使用功能)见证取样检测项目、③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项目、④建筑门窗检测项目、⑤建筑节能检测项目、⑥室内环境检测项目、⑦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项目、⑧钢结构工程检测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3.1.1.2投标人须具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3.1.1.3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能力,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截图,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3.1.1.4投标人须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3.1.1.5投标人须为人防工程检测机构,提供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工程检测机构目录截图,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2财务要求:具有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2023年以来成立的公司需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从“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页截图)。
??3.1.4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禁止投标情形,且未处于投标禁止期。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牵头人须投标人资格要求3.1.1.1项资质,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④拟投标项目负责人要求见本招标公告3.1.5条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1-24至2025-02-06,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望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廊坊市广阳区锦城小区7-1-407)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2-17 14:30 ,地点为 河北望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廊坊市广阳区锦城小区7-1-407)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上发布。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望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廊坊市广阳区锦城小区7-1-407联系人:尹美艳电话:131*****010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廊坊市永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316-*******

电子邮箱:yxkf*******@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廊坊市永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望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光明西道南侧永兴路东侧 地址: 廊坊市广阳区锦城小区7-1-406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邱程程

联系人: 尹美艳
电话:

138*****199

电话: 131*****010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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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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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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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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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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