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地号地块内部供电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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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标段(包)名称招标范围工期(天)
SZJH20250121001001001苏州锦恒房地产有限公司苏地2022-WG-14号地块内部供电施工总承包苏州锦恒房地产有限公司苏地2022-WG-14号地块内部供电施工总承包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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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锦恒房地产有限公司苏地2022-WG-14号地块内部供电施工总承包标段施工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苏地2022-WG-14号地块项目供配电工程已经由苏州市-相城区-苏州锦恒房地产有限公司备案。招标人为苏州锦恒房地产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苏州锦恒房地产有限公司苏地2022-WG-14号地块内部供电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渭中路北、钻石路东 2.工程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35055平方米(约合52.58亩),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包)编号标段(包)名称招标范围工期(天)SZJH20250121001001001苏州锦恒房地产有限公司苏地2022-WG-14号地块内部供电施工总承包苏州锦恒房地产有限公司苏地2022-WG-14号地块内部供电施工总承包120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4.2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具备按建市[2020]94号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新资质,包括施工综合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2)电力设施许可: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3)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4.3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4.3.1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3.2 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4.4 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内,投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4.4.1 转包分包、临时用电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4.4.2 收购其他企业,被收购企业注销的,收购方可承继被收购方的业绩; 重组改制中涉及企业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的,须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方可承继原企业的业绩。 4.4.3 开标日前近一年指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签订的相关合同;近三年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签订的相关合同;近五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签订的相关合同。4.4.4 投标人资质业绩要求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发票(至少提供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三种发票中的一种)、竣工验收报告、用户信息(含联系人和电话);业绩汇总按时间顺序由远及近排列合同复印扫描件,将发票复印扫描件与合同一一对应编制,并制定汇总清单;每份合同须提供所对应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真伪查询截图,图片须保留查询网站信息;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开具的发票有效;(增值税发票须体现项目名称或者合同编号,发票不能体现项目名称或者合同编号的,须提供业主单位的证明)。 4.5 通用资质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并且该行为仍在处理有效期内,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将被否决。 4.6 安全质量要求 (1)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2)投标人未在国家电网公司 “安全黑名单”、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Ⅰ级 “安全负面清单”限入期限内。 4.7 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2.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严禁串通投标进一步规范投标行为的通知》(国家电网物资[2020]527号)的规定,可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情形。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01月23日至2025年02月0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江万达C座13楼。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3日 10时00分 2.现场投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江万达C座13楼开评标室六、其它明确事项 1.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将投标报名申请书(格式自拟)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以及企业营业执照以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jsyszb@126.com(邮件标题: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发送后务必联系负责人确认,若未确认我公司不发放采购文件,同时请供应商务必保证联系人电话畅通,谢谢合作!;本标段工本费500元/本,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3. 定标原则:本次招标采取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审得分保留两位小数。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审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在综合评审得分相同时,以技术评审得分较高者为优先;技术评审得分也相同时,以投标报价较低者优先;技术评审得分和投标报价都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以抽签方式确定。 4. 其他事项:(1)如有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预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原则上发生以上情况的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授予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发生以上情况,则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2)施工工程数量以履约期内实际产生的工程量为准。 (3)在本次招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行为的,招标人有权把该单位列入黑名单,并在今后的3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组织的任何招标投标活动。如果该单位已骗取中标,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5. 重要提示 5.1 合规声明: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5.2 根据《国网财务部关于做好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财税[2018]23号)文件要求,增值税税率按照最新的税率执行,在新签订合同中应明确合同不含税价、税率及税额,同时在合同中约定“若国家出台新的税收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 5.3 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核实并提供资质证书、人员信息的有效性、失信惩戒情况等证明材料,并按要求在线查询并截取清晰完整的图片放入投标文件中,图片须保留查询网站的网址信息。(未按要求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图片不完整,不清晰等情况均将不被认可)。 5.4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截图和扫描件等资料模糊无法查验真伪的,该证明材料可能不被认可;必要时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核实。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通过相城区限额以下建设工程承发包系统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上发布八、联系方式招标人:苏州锦恒房地产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兴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钻石路1999号2幢A533室代理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庄排路179号瑞鸿名邸01幢110室(江宁开发区)招标人邮编:代理邮编:招标人联系人:陈娟代理联系人:朱工招标人电子邮箱:代理邮箱:招标人联系电话:0512-65816626代理联系电话:13771966119招标人传真:代理传真:苏州锦恒房地产有限公司苏地2022-WG-14号地块内部供电施工总承包标段施工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苏地2022-WG-14号地块项目供配电工程已经由苏州市-相城区-苏州锦恒房地产有限公司备案。招标人为苏州锦恒房地产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苏州锦恒房地产有限公司苏地2022-WG-14号地块内部供电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渭中路北、钻石路东 2.工程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35055平方米(约合52.58亩),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包)编号标段(包)名称招标范围工期(天)SZJH20250121001001001苏州锦恒房地产有限公司苏地2022-WG-14号地块内部供电施工总承包苏州锦恒房地产有限公司苏地2022-WG-14号地块内部供电施工总承包120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4.2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具备按建市[2020]94号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新资质,包括施工综合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2)电力设施许可: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3)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4.3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4.3.1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3.2 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4.4 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内,投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4.4.1 转包分包、临时用电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4.4.2 收购其他企业,被收购企业注销的,收购方可承继被收购方的业绩; 重组改制中涉及企业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的,须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方可承继原企业的业绩。 4.4.3 开标日前近一年指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签订的相关合同;近三年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签订的相关合同;近五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签订的相关合同。4.4.4 投标人资质业绩要求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发票(至少提供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三种发票中的一种)、竣工验收报告、用户信息(含联系人和电话);业绩汇总按时间顺序由远及近排列合同复印扫描件,将发票复印扫描件与合同一一对应编制,并制定汇总清单;每份合同须提供所对应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真伪查询截图,图片须保留查询网站信息;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开具的发票有效;(增值税发票须体现项目名称或者合同编号,发票不能体现项目名称或者合同编号的,须提供业主单位的证明)。 4.5 通用资质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并且该行为仍在处理有效期内,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将被否决。 4.6 安全质量要求 (1)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2)投标人未在国家电网公司 “安全黑名单”、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Ⅰ级 “安全负面清单”限入期限内。 4.7 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2.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严禁串通投标进一步规范投标行为的通知》(国家电网物资[2020]527号)的规定,可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情形。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01月23日至2025年02月0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江万达C座13楼。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3日 10时00分 2.现场投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江万达C座13楼开评标室六、其它明确事项 1.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将投标报名申请书(格式自拟)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以及企业营业执照以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jsyszb@126.com(邮件标题: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发送后务必联系负责人确认,若未确认我公司不发放采购文件,同时请供应商务必保证联系人电话畅通,谢谢合作!;本标段工本费500元/本,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3. 定标原则:本次招标采取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审得分保留两位小数。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审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在综合评审得分相同时,以技术评审得分较高者为优先;技术评审得分也相同时,以投标报价较低者优先;技术评审得分和投标报价都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以抽签方式确定。 4. 其他事项:(1)如有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预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原则上发生以上情况的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授予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发生以上情况,则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2)施工工程数量以履约期内实际产生的工程量为准。 (3)在本次招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行为的,招标人有权把该单位列入黑名单,并在今后的3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组织的任何招标投标活动。如果该单位已骗取中标,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5. 重要提示 5.1 合规声明: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5.2 根据《国网财务部关于做好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财税[2018]23号)文件要求,增值税税率按照最新的税率执行,在新签订合同中应明确合同不含税价、税率及税额,同时在合同中约定“若国家出台新的税收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 5.3 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核实并提供资质证书、人员信息的有效性、失信惩戒情况等证明材料,并按要求在线查询并截取清晰完整的图片放入投标文件中,图片须保留查询网站的网址信息。(未按要求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图片不完整,不清晰等情况均将不被认可)。 5.4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截图和扫描件等资料模糊无法查验真伪的,该证明材料可能不被认可;必要时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核实。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通过相城区限额以下建设工程承发包系统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上发布八、联系方式招标人:苏州锦恒房地产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兴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钻石路1999号2幢A533室代理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庄排路179号瑞鸿名邸01幢110室(江宁开发区)招标人邮编:代理邮编:招标人联系人:陈娟代理联系人:朱工招标人电子邮箱:代理邮箱:招标人联系电话:0512-65816626代理联系电话:13771966119招标人传真:代理传真:苏州锦恒房地产有限公司苏地2022-WG-14号地块内部供电施工总承包标段施工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苏地2022-WG-14号地块项目供配电工程已经由苏州市-相城区-苏州锦恒房地产有限公司备案。招标人为苏州锦恒房地产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苏州锦恒房地产有限公司苏地2022-WG-14号地块内部供电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渭中路北、钻石路东 2.工程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35055平方米(约合52.58亩),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包)编号标段(包)名称招标范围工期(天)SZJH20250121001001001苏州锦恒房地产有限公司苏地2022-WG-14号地块内部供电施工总承包苏州锦恒房地产有限公司苏地2022-WG-14号地块内部供电施工总承包120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4.2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具备按建市[2020]94号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新资质,包括施工综合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2)电力设施许可: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3)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4.3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4.3.1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3.2 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4.4 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内,投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4.4.1 转包分包、临时用电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4.4.2 收购其他企业,被收购企业注销的,收购方可承继被收购方的业绩; 重组改制中涉及企业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的,须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方可承继原企业的业绩。 4.4.3 开标日前近一年指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签订的相关合同;近三年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签订的相关合同;近五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签订的相关合同。4.4.4 投标人资质业绩要求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发票(至少提供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三种发票中的一种)、竣工验收报告、用户信息(含联系人和电话);业绩汇总按时间顺序由远及近排列合同复印扫描件,将发票复印扫描件与合同一一对应编制,并制定汇总清单;每份合同须提供所对应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真伪查询截图,图片须保留查询网站信息;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开具的发票有效;(增值税发票须体现项目名称或者合同编号,发票不能体现项目名称或者合同编号的,须提供业主单位的证明)。 4.5 通用资质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并且该行为仍在处理有效期内,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将被否决。 4.6 安全质量要求 (1)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2)投标人未在国家电网公司 “安全黑名单”、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Ⅰ级 “安全负面清单”限入期限内。 4.7 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2.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严禁串通投标进一步规范投标行为的通知》(国家电网物资[2020]527号)的规定,可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情形。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01月23日至2025年02月0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江万达C座13楼。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3日 10时00分 2.现场投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江万达C座13楼开评标室六、其它明确事项 1.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将投标报名申请书(格式自拟)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以及企业营业执照以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jsyszb@126.com(邮件标题: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发送后务必联系负责人确认,若未确认我公司不发放采购文件,同时请供应商务必保证联系人电话畅通,谢谢合作!;本标段工本费500元/本,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3. 定标原则:本次招标采取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审得分保留两位小数。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审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在综合评审得分相同时,以技术评审得分较高者为优先;技术评审得分也相同时,以投标报价较低者优先;技术评审得分和投标报价都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以抽签方式确定。 4. 其他事项:(1)如有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预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原则上发生以上情况的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授予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发生以上情况,则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2)施工工程数量以履约期内实际产生的工程量为准。 (3)在本次招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行为的,招标人有权把该单位列入黑名单,并在今后的3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组织的任何招标投标活动。如果该单位已骗取中标,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5. 重要提示 5.1 合规声明: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5.2 根据《国网财务部关于做好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财税[2018]23号)文件要求,增值税税率按照最新的税率执行,在新签订合同中应明确合同不含税价、税率及税额,同时在合同中约定“若国家出台新的税收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 5.3 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核实并提供资质证书、人员信息的有效性、失信惩戒情况等证明材料,并按要求在线查询并截取清晰完整的图片放入投标文件中,图片须保留查询网站的网址信息。(未按要求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图片不完整,不清晰等情况均将不被认可)。 5.4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截图和扫描件等资料模糊无法查验真伪的,该证明材料可能不被认可;必要时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核实。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通过相城区限额以下建设工程承发包系统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上发布八、联系方式招标人:苏州锦恒房地产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兴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钻石路1999号2幢A533室代理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庄排路179号瑞鸿名邸01幢110室(江宁开发区)招标人邮编:代理邮编:招标人联系人:陈娟代理联系人:朱工招标人电子邮箱:代理邮箱:招标人联系电话:0512-65816626代理联系电话:13771966119招标人传真:代理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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