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决定书红财采﹝2025﹞3号

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决定书红财采﹝2025﹞3号

四川佳鑫家具有限公司:

你公司不服红原县政府采购中心、中共红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于2025年1月7日就“红原县纪委监委业务用房提升改造家具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3*****240*****)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5年1月10日向本机关邮寄投诉书并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5年1月13日收到投诉书。经审查,本机关认为:

1.你公司未按照投质疑事项提出投诉事项;

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规定,本机关于2025年1月14日向你公司发出《红原县财政局投诉补正告知书》(红财采﹝2025﹞2号)要求你公司补正,你公司未按照要求补正。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你公司提起的投诉。

红原县财政局

2025年1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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