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kV变压器招标公告
110kV变压器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01-01GK003
(1)上海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上海电力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上海110kV绥德、万里、运河、曹安、天祥、龙湾站工程所需设备的供货和技术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10kV变压器
(2)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一册(通用部分)中投标人须知第3款和第二册(专用部分)中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3款的规定。
(3)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07年1月25日起至2007年1月31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5: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同时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4)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详见下述指定地点。
如果投标人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投标人按如上地址和帐户汇款(购招标文件款和200.00元人民币邮寄费),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上海电力物资有限公司,传真中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分标编号、设备名称、包号及收件人的联系方式(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编、收件人姓名、电话、传真、手机和电子信箱)。收到该传真后,上海电力物资有限公司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同时也将把纸质招标文件邮寄给投标人,但对邮寄途中的遗失不承担责任。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以书面传真方式予以确认。
(5)截标时间和截标地点: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2007年2月12日9:30(北京时间)之前交到下述指定地点。如果地点有改变,招标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2007年2月12日9:30,在下述地点公开开标,如果地点有改变,招标机构将提前通知。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所投包投标金额的2%(百分之二),每包的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8)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请按下述地址获得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如果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异,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上海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上海市江西中路367号 200002
联系人:吴毅清、陈志红
电话:***-********,***-********, ***-********-8010、8043
传真:***-********
地址:江西中路367号 302室
开户行: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
帐号:****************115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888号 200122
上海浦东大酒店
酒店电话(T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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