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2024-2025 长春文旅雪季宣传营销项目十八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GXCZ-C-25680012)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 2024-2025 长春文旅雪季宣传营销项目十八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50 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文旅影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4-2025 长春文旅雪季宣传营销项目十八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2025 长春文旅雪季宣传营销项目十八;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2025 长春文旅雪季宣传营销项目十八)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1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1 月 27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2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详见公告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2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详见公告
七、其他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受长春市文旅影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 2024-2025 长
春文旅雪季宣传营销项目十八(项目编号:GXCZ-C-25680012)以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组织
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二、项目概况
1.最高限价:50 万元。
2.服务地点:长春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起 2 个月内完成。
4.采购内容:冰雪短剧政务短剧摄制。具体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5.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良
好的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
2.供应商近一年财务状况良好,(2023 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
出具的资信证明(2023 年 12 月 31 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
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
询相关信用记录。
4.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
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此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售价
1. 获取时间:2025 年 1 月 23 日 9 时至 2025 年 1 月 27 日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文件方式:
(1)供应商应在代理机构业务系统中点击下方链接注册完善供应商信息
http://user.gxzb.com.cn/ztb/unit/login/register.jsp(上述网址仅限电脑端浏览器使
用,手机等移动端无法使用)。请供应商尽快完成注册(已注册过的无需重复注册)。
(2)注册成功后,将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guoxinjilin@126.com),邮件主题:
GXCZ-C-25680012+供应商全称。代理机构当日 16 时 00 分前会对供应商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
行确认,并将《购买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回复至供应商邮箱,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交款后,
将:⑴word 版《购买文件登记表》⑵签字扫描后《购买文件登记表》⑶标书款汇款回执单发送
至代理机构邮箱(注: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简写注明所参加项目的编号、单位简称。否则,
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磋商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例:供应商简称+012)。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
账号:4319018736108022500005169
磋商文件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25 年 2 月 14 日 9 时 30 分;
磋商时间:为磋商小组通知时间。
响应文件首次递交和磋商地点: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 3777 号明宇广场 A4 栋 32 层会议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2.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
担。
3. 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性文件不予退还。
4. 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长春市文旅影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智慧城市产业基地一期 A 塔楼 7 层
联系人:张万启
电话:0431-80586756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旅游开发区生态大街 3777 号明宇广场 A4 栋 32 层招标部
联系人:周映乔、董雪飞
电话:0431-81852896
邮箱:guoxinjilin@126.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文旅影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智慧城市产业基地一期 A 塔楼 7 层
联 系 人:张万启
电 话:0431-8058675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 3777 号明宇广场 A4 栋 32 层招标部
联 系 人: 周映乔、董雪飞
电 话: 0431-81852896
电子邮件: guoxinjilin@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