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加工用盐未加碘招标公告

食品加工用盐未加碘招标公告

食品加工用盐(未加碘)招标公告



福州民天食品工业园有限公司因项目的需要,需对食品加工用盐(未加碘)进行询价。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采购项目内容如下:

(一)参数:


名称

规格

数量

参数要求

食品加工用盐(未加碘)

50kg/袋

1296吨

1、食品加工用盐(未加碘)质量指标须不低于GB 272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指标的要求;

2、报价包含增值税发票税费、装运费,卸车费另计;

3、此数量为一年的预估数量,分批次采购,具体数量以实际订单为准。

(二)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料如下:

1、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副本复印件;

2、提供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复印件;

3、提供报价单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

如有意向,且符合以上要求的供应商,可在公告时间内至福州民天食品工业园有限公司提交资料,或邮寄至福州民天食品工业园有限公司,也可将需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因其他快递不能送达至我司,如为邮寄建议使用顺丰快递,拒绝到付)。

联系人:小林

联系电话:0591-********/159*****948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白中镇白金工业区二期福州民天食品工业园有限公司供应物流部。

公告时间:2025年1月23日-2025年1月26日(快递封面上请写明是什么项目)

二、发布媒体:

(1)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

(2)(https://www.chinabidding.cn/)

(3)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福州民天食品工业园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3日

附件:

报价单

致:福州民天食品工业园有限公司

名称

规格

数量

含税单价(元/吨)

含税总价(元)

食品加工用盐(未加碘)

50kg/袋

1296吨

开票类型

%增值税(普通/专用)发票

备注

1、食品加工用盐(未加碘)质量指标须不低于GB 272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指标的要求;

2、报价包含增值税发票税费、装运费,卸车费另计;

3、此数量为一年的预估数量,分批次采购,具体数量以实际订单为准。

报价单位全称(盖章):

报价单位联系人:

报价联系人电话: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品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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