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用房建设工程勘察(二次)招标公告
业务用房建设工程勘察(二次)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新巴尔虎右旗残疾人康复中心业务用房建设工程勘察(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6-XQGC043-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巴尔虎右旗残疾人康复中心业务用房建设工程已由新巴尔虎右旗发展和改革局文件新右发改[2015]10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巴尔虎右旗残疾人联合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争取上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内容:规划总建筑面积3246.5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3024平方米,附属用房面积222.5平方米
2.2工程建设地点:新右旗阿镇毛盖图大街南侧。
2.3资金来源:自筹及争取上级资金。
2.4招标控制价:40,000.00元。
2.5成果提交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开标及资格后审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在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新巴尔虎右旗农村牧区产权交易中心19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新巴尔虎右旗支行营业部
项目名称 | 标段号 | 金额(元) |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
新巴尔虎右旗残疾人康复中心业务用房建设工程勘察(二次)招标 | 1 | 800.00 |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信用保证金;如农业银行对农业银行进行电汇或办理转账支票的,请统一按跨行业务办理;如办理汇款业务遇到问题请咨询新右旗农业银行营业部主管郝延伟,电话:152*****444。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却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月11日10时00分,地点为新巴尔虎右旗政务服务综合楼七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招标投标网、新巴尔虎右旗政务网农村牧区产权交易中心板块上发布。
8.其他说明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在********97@QQ.com匿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于三日内在邮箱直接进行回答。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016年12月22日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新巴尔虎右旗残疾人康复中心业务用房建设工程勘察(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6-XQGC043-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巴尔虎右旗残疾人康复中心业务用房建设工程已由新巴尔虎右旗发展和改革局文件新右发改[2015]10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巴尔虎右旗残疾人联合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争取上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内容:规划总建筑面积3246.5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3024平方米,附属用房面积222.5平方米
2.2工程建设地点:新右旗阿镇毛盖图大街南侧。
2.3资金来源:自筹及争取上级资金。
2.4招标控制价:40,000.00元。
2.5成果提交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开标及资格后审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在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新巴尔虎右旗农村牧区产权交易中心19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新巴尔虎右旗支行营业部
项目名称 | 标段号 | 金额(元) |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
新巴尔虎右旗残疾人康复中心业务用房建设工程勘察(二次)招标 | 1 | 800.00 |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信用保证金;如农业银行对农业银行进行电汇或办理转账支票的,请统一按跨行业务办理;如办理汇款业务遇到问题请咨询新右旗农业银行营业部主管郝延伟,电话:152*****444。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却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月11日10时00分,地点为新巴尔虎右旗政务服务综合楼七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他说明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在********97@QQ.com匿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于三日内在邮箱直接进行回答。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016年12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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