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惠东县供销合作社2024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惠东县供销合作社2024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印发2024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供企函(2024)231号)和《惠州市供销合作联社关于印发2024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市供发[2024]19号),为组织实施好2024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我社公开遴选惠东县供销合作社2024年 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请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申报。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必须为已录入省供销社服务主体名录库的供销合作社控股的社有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供销合作社持股比例不低于50%;
(二)是拥有或能调配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实施;
(三)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四)是能够接受供销合作社、农业农村部门等管理部门的监管。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
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惠东县供销合作社2024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书及提交相关辅助材料(详细见附件),申报单位将所有书面材料盖章及相关材料汇编成册,一式三份提交至我社。
(二)遴选
我社根据申请情况,择优选取。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方案的可行性负责,如有虚假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三)公示
我社将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严格审核,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上,按照严格条件、择优认定的原则确定实施主体。
三、报名时间与地点
1、提交资料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逾期提交材料不再受理。
2、地址:惠东县平山镇解放北路205号,联系人:黄晓冬;联系电话:0752-*******。
附件:惠东县供销合作社2024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书.pdf
惠东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9月24日
标签: 农业社会化服 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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