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4231南京至九江高速公路高旺至苏皖界段投资人

G4231南京至九江高速公路高旺至苏皖界段投资人

G4231南京至九江高速公路高旺至苏皖界段(项目名称)投资人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4231南京至九江高速公路高旺至苏皖界段(项目名称)为经营性公路,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现招标人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对该项目的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南京至九江国家高速公路(简称宁九高速公路)高旺至苏皖界段,编号为G4231,是南京至九江国家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始发端。项目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工可推荐路线起于南京市绕城高速公路高旺互通,利用347国道廊道至桥林北侧,而后向西利用规划508省道廊道至桥林西侧后转向南,与规划235国道和规划南京都市圈环线高速交叉后,止于苏皖省界,与南京至九江国家高速公路安徽段相接。路线全长约22.84公里,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

本项目前期研究工作估算的投资总金额约72亿元,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20%。项目计划于2025年开工建设,2028年建成通车。

本项目建设方案、估算投资额和资本金比例以工可批复为准,概算投资额以初步设计批复为准,项目最终总投资以竣工决算为准。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G4231南京至九江高速公路高旺至苏皖界段的投资人。中标后,投标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投资经营权协议规定的投资经营期满后,按照投资经营权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中国境内/境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截止2023年末,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合计净资产不低于25.2亿元人民币。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合计具有不低于72亿元人民币的投融资能力。(投融资能力以提供的有效期内的银行授信额度可用金额、银行存款证明、针对本项目的银行贷款意向书及针对本项目的其他融资意向书的合计金额为准,须提供银行授信可用额度或银行存款证明或针对本项目的银行贷款意向书或针对本项目的其他融资意向书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影印件,银行授信额度可用金额证明材料的有效期须覆盖投标有效期;同一家银行出具的银行授信额度和针对本项目的银行贷款意向书,不同时累计,仅按两者中金额高的计算。)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2021年、2022年、2023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

(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下列要求:

a.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

b.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c.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d.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行为。

(5)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至少有一方完成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融资。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5家,联合体各单位出资额及出资比例不得为零,联合体牵头人应当为出资比例最高的一方。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3月5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下侧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点击“申请预约”按钮填写联系人信息(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完成招标文件领取工作。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进行预约并邀请副联单位。

4.2 招标文件不收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5.2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上传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7日14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7日15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63号南京交通大厦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25-********/********

联系人:杨海峰、李扬

E-mail:js********@126.com

8.其他

8.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以电子邮件形式或在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联系方式见本公告“7.联系方式”)提交文字异议,提交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日前10天,提交的文字异议须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直播时提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凡超出上述法律、法规规定期限提出的异议,招标人均不受理。

8.2 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盖章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电子签章”,投标人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电子签章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进行签章。

8.3 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如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4 本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如下:

行政监督部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

地址:南京市升州路16号

电话:025-********

8.5 本招标文件中所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5年1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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