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花园分局关于征集运用地方政府专债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相关事宜的公告
张家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花园分局关于征集运用地方政府专债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相关事宜的公告
张家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花园分局
关于征集运用地方政府专债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相关事宜的公告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有关要求,现面向全区相关房开企业征集运用地方政府专债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
一、申报收回收购的土地应具备的条件
(一)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
(二)已供应未动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
(三)其他用途的土地。
(四)进入司法或破产拍卖、变卖程序的土地。
(五)因低效用地再开发或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收回的土地。
(六)已动工地块中规划可分割暂未建设的部分。
二、申报方式
凡有收回收购意向并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企业均可自主申报。各申报企业请于2024年12月31日前将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申请和地块无抵押证明材料报送至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联系人:张汉武 ;联系电话:*******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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