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家庭教育培训认证项目的公告

关于开展家庭教育培训认证项目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和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发布的《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教基〔2022〕7号)等文件精神,主动服务党和国家关于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将家庭教育融入开放教育,将家长学习载于终身学习,国家开放大学现拟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师资库建设、素养提升、培训认证、实训基地遴选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政府主导、国开主办、体系联动、社会参与、家长共建”为原则,围绕家长及家庭教育行业相关从业人员素养提升,建设国家开放大学家庭教育服务人才储备库,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建设,着力打造集师资供给、实训服务、测评认证、从业指导于一体的多元化服务体系。
二、工作事项
(一)师资遴选
为更好服务家长、学生和家庭,本项目面向全国征集家庭教育指导教师,凡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成为本项目师资,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详见附件1)至oucp_jtjy@ouchn.edu.cn。经我校审核通过后,纳入“国家开放大学家庭教育服务人才储备库”进行统一管理。
(二)素养提升
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家庭教育能力与素养提升培训工作。具体课程安排以实际公布为准,公告网站:https://jtjy.crtvup.com.cn/。
(三)培训认证
对于已参加过国家开放大学组织的家庭教育指导师职业能力培训或其他机构组织的同类相关培训并取得证书的人员,均可参加国家开放大学举办的“家庭教育指导从业人员”考核认证。
1.考试安排
本项目现以中华文化促进会发布的《家庭教育从业人员岗位能力水平评价标准》(团体标准)为依据,进行培训认证工作,每年统一组织4次,具体时间以实际公布为准。
2.颁发证书
对认证合格的各类人员,统一颁发“国家开放大学职业能力培训证书”(证书样例见附件2,具体以实发证书为准),证书信息可在国家开放大学官网非学历查询端口查询。
(四)实训基地遴选
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一批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作为实训基地。成为基地的单位,须严格执行《家庭教育培训认证项目实训基地管理办法》,按照“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收费、统一考核”的基本原则,共同构建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拟申请成为实训基地的单位,请于2025年2月28日17:00前按《家庭教育培训认证项目实训基地遴选工作流程》填报申报表(见附件3),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材料发送至:oucp_jtjy@ouchn.edu.cn,纸质版材料(5份)快递至: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45号,黄老师(收),联系电话136*****389。后续将不定期开展实训基地的遴选工作。
三、联系方式
(一)业务联系方式
黄老师:136*****389;王老师:134*****017
高老师:133*****368
邮 箱:oucp_jtjy@ouchn.edu.cn
(二)项目监督电话
杨老师:010-********
附件:




国家开放大学
2025年1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开展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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