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辽宁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公平竞争意见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辽宁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公平竞争意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等文件精神,现对《辽宁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公平竞争意见。
如认为本文件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等有关规定,含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请于2025年2月8日前反馈至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处。
电子邮箱:jjjg.sybj@ln.gov.cn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处,(邮政编码:******),并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反馈”字样。
标签: 公开征求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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