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市省级小城市基础设施综合提升工程——练杭大道跨京杭大运河桥梁及道路练市运河桥梁工程
练市省级小城市基础设施综合提升工程——练杭大道跨京杭大运河桥梁及道路练市运河桥梁工程
1.招标条件
练市省级小城市基础设施综合提升工程已由南浔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以 浔发改投资[2020]30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练市省级小城市基础设施综合提升工程——练杭大道跨京杭大运河桥梁及道路(练市运河桥梁)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 万元,工程概算*****.700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3730万元,建设规模:主线设计全长1015.167米,道路等级城市次干路。沿线现状共1座大桥、1座中桥。其中练杭大桥主桥采用单跨128m下承式简支系杆拱桥,中心桩号为K0+435,斜桥正做,桥宽36m;两侧引桥采用先简支后连续的矮T梁结构,接主桥第一跨引桥桥宽由主桥36m渐变至24m,其余引桥桥宽均24m,跨径组合为5x20+20+128+20+4x20+3x20m。2号桥采用3x20m先简支后连续矮T梁结构,中心桩号为K0+776.3,桥宽24m,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老镇区东北角,北至申嘉湖高速、东邻凤凰河、南至湖盐公路、西邻练杭人民医院,跨越京杭运河。
2.2招标范围:工程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管道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改河改道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8635万元。
2.3施工总工期:91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2020年02月25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单孔最大跨径≥75M的桥梁施工(桥梁专业承包合同或单个市政工程合同施工内容中阐明包含有以上内容的均予认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时间为准;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三者缺一不可,若以上材料未能体现项目规模的,需提供业主相关证明材料;在评标结果公示中对各中标候选人该业绩进行公示,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应标,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要求进行处罚)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 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高级技术职称,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仅限于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或园林建筑或环境艺术或园林工程或古建筑园林专业;
□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 3.8建造师证书及B类证书接受有效合法的电子证书。建造师证书和B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试点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的项目负责人参与投标。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02月25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huzhou.gov.cn:7080/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2月25日09时3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huzhou.gov.cn:7080/TPBidder/memberLogin)。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湖盐东路95号地 址:湖州市南浔镇泰安路282号朱坞村综合楼七楼
联 系 人:王祥祥 联 系 人:胡珊珊、沈国飞
电 话:159*****465 电 话:0572-*******
邮 箱:/ 邮 箱:*********@qq.com
2025年1月24日
监管部门:湖州市南浔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572-*******
8.其他:
8.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建设工程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8.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3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4年12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示。
8.4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浙发改公管〔2023〕256号)文件精神和《湖州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实施细则(试行)》(湖公管办【2022】2号)规定,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和定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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