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原街道京浦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改造提升项目的国有企业采购招标公告
关于武原街道京浦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改造提升项目的国有企业采购招标公告
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关于武原街道京浦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改造提升项目的(国有企业采购)招标公告
参照《海盐县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受海盐县神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就2025年度海盐经济开发区(西塘桥街道)公共绿地养护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嘉银采字[2025]D001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国有企业采购)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非政府采购)
四、采购内容及预算:
序号 | 项目 | 工作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 (万元) | 备注 |
1 | 武原街道京浦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改造提升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 1项 | 27.21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规定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条件。
2.供应商自行承诺,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对应投标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具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等四岗位人员)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和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拟派项目经理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1人)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拟派的B类人员不能与C类人员为同一人;
(6)省外企业具有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购领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月24日—2025年2月7日(上午8:30-11:00时,下午2:00-5:00时)。
2、购领招标文件地点:邮件方式(报名时请将报名资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qq.com,并备注项目名称)。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交付方式:汇票/银行转帐/电汇/网银/现金
收款单位(户名):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海盐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嘉兴海盐华园支行
银行账号:120*****090********
七、购领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5)省外企业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网页截图;
(6)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等四岗位人员)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和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拟派项目经理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1人)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拟派的B类人员不能与C类人员为同一人(复印件);
(7)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供系所在单位正式员工证明,即员工养老保险证明);
(8)如经办人是授权委托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9)报名表;
(10)工本费打款凭证。
八、保证金及交付方式:0元
九、投递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于2025年2月14日14时00分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河滨西路126号银燕大厦2楼211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地点:
1、本次项目将于2025年2月17日14时00分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河滨西路126号银燕大厦2楼211会议室),参加投标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无需参与开标会议。
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允许获取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招标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二、业务咨询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惠琴
联系电话:0573-********
传真:0573-********
地址:海盐武原街道河滨西路126号
2.采购人名称:海盐县神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栩燕
联系电话:0573-********
地址: 海盐经济开发区(西塘桥街道)海港大道1816号
3、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海盐县武原街道纪委
联系人:朱玉梅、陆国波 监督电话: 0573-********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中路1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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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改造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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