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药房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非政府采购

第三方药房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非政府采购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丽水市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就其丽水市妇幼保健院第三方药房服务项目(第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一、采购编号:浙金丽招*******-1号

二、项目名称:丽水市妇幼保健院第三方药房服务项目(第二次)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丽水市妇幼保健院第三方药房服务项目(第二次)

3

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本项内容由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完成查询)。

5.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3.1具备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5.3.2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采购需求的产品,不需办理备案;在其他场所贮存并现货销售采购需求的产品,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备案,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公告发布:

6.1本公告在以下媒体范围内发布: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6.2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7.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至2025年02月11日09:3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7.2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⑴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包含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⑵营业执照复印件;

⑶资质证书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邮寄或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地址:丽水市庆春街909号五楼,电话:0578-*******,邮箱:*********@qq.com。邮寄或邮件递交的,以实际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为确保报名资料已准确无误递交,请各供应商在递交报名资料后及时与采购文件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取得联系。

八、资格审查:接受供应商报名或递交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取磋商资格,磋商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有磋商资格。

九、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1日09:30(北京时间)。

十、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丽水市庆春街909号五楼)。

十一、竞争性磋商时间:同磋商响应截止时间。

十二、竞争性磋商地点: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丽水市庆春街909号五楼)。

十三、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磋商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磋商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四、联系方式

14.1采购人名称:丽水市妇幼保健院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方式:0578-*******

质疑联系人:沈老师 联系电话:0578-*******

地 址:丽水市寿尔福路7号

14.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凌 玲 联系电话:0578-******* 传真:0578-*******

质疑联系人:侯 娟 联系电话:0578-******* 传真:0578-*******

地址:丽水市庆春街909号五楼

14.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丽水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杜娅芳 监督投诉电话:0578-*******

地 址:丽水市寿尔福路7号

丽水市妇幼保健院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24日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第三方药房服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