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自采原材料采购询价公告
食堂自采原材料采购询价公告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为规范学校食堂物资采购,确保食品质量,保障食品安全,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拟公开询价确定学校食堂蔬菜类(新鲜及耐储类)、调料类(包括食品添加剂)、鸡蛋、豆制品、水产品、干货、杂粮、水果、洗涤灵及日用百货等定点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赤峰市林东第一中学
二、项目名称:赤峰市林东第一中学食堂蔬菜类(新鲜及耐储类)、调料类(包括食品添加剂)、鸡蛋、豆制品、水产品、干货、杂粮、水果、洗涤灵及日用百货等定点采购项目
三、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一)依法设立满2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视作未列入失信名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四、相关要求
(一)参与采购的供应商需向学校提供相关有效证件及相关佐证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商品流通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健康证复印件,对应法人的对公账号)、联系电话、详细地址等资料。
(二)每类商品拟定两家供应商,供应商供应的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同期的批发价格;供应商在每日供应商品时要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农药残留检测、重金属检测、细菌和病毒检测),货单要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在供应过程中必须遵守采购单位的相关规定,所供应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 《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等规定,严禁劣质、变质、临期及过期物品流入校内,如出现违法、违规问题由供应商承担其全部责任。
(四)学校食堂蔬菜配送商需要确保配送的时效性,通常情况下,蔬菜的配送周期应控制在12小时以内,气温28摄氏度以上应冷链运输配送叶类蔬菜。
(五)具有HACCP认证(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认证(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标准)、QS认证(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的供应商优先考虑。
(六)学校采购领导小组对报名的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经询价小组评审,择优录用,其它具体事宜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截止到2025年1月26日18:00时。
(二)供应商要将所提供材料报送到赤峰市林东第一中学教学楼AB连廊403办公室
六、报名联系电话
王校长:180*****648
李主任:153*****023
林东一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报名表:
https://kdocs.cn/l/cl3fntDp2znZ(点击鼠标右键,点击“打开超链接”下载报名表)
林东一中食堂食材采购供应商承诺书:
https://kdocs.cn/l/ciqDhWDrT9Cs(点击鼠标右键,点击“打开超链接”下载承诺书)
赤峰市林东第一中学
2025年1月23日
标签: 食堂自采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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