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提质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2024年提质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隆回县岩口镇大观初级中学2024年提质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01月24日

隆回县岩口镇大观初级中学2024年提质改造工程磋商邀请公告

项目概况

隆回县岩口镇大观初级中学2024年提质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南长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隆回县金水路35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 年02 月 13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隆回县岩口镇大观初级中学2024年提质改造工程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隆回财采计【2024】******

3、委托代理编号: HNCJ-LH-2024-032

4、采购项目预算: 人民币*******.93元

5、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t竞争性磋商¨询价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6、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7、评审方法:t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8、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t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9、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10、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t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8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t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采购项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1

隆回县岩口镇大观初级中学2024年提质改造工程

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隆回县岩口镇大观初级中学校园内。主要建设内容是教学楼外墙真石漆692.82m2、内墙粉及天棚粉刷4272.13m2、运动场提质改造2763m2、综合楼二层改造1273.38m2、路牙改造258米。(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

详见采购需求及工程量清单

*******.93元

*******.93元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明: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 t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3.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提供相应证书(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3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须在投标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承诺工程实施时将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要求配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4)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

¨分包承诺(执行强制分包的),格式自拟;

¨其他说明。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并单独提交,一式叁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 年02 月 13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长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隆回县金水路35号)。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七、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邀请公告第四、五条规定,采用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八、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 2025 年 01 月24 日起至 2025 年 02 月 07 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个人有效身份证及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红章)],到湖南长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隆回县金水路35号)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02 月 13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拒收。

2.磋商会议开始时间:2025 年02 月 13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3.递交地点:湖南长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隆回县金水路35号)。

十、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一、磋商说明

1、磋商邀请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二、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黄训志

2、电话:135*****039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隆回县岩口镇大观初级中学

(2)地 址:隆回县岩口镇大观初级中学

(3)联系人:黄训志

(4)电 话:135*****039

(5)邮 编:******

(6)电子邮箱: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长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隆回县金水路35号

(3)联系人:陈新喜

(4)电 话:153*****638

(5)邮 编:******

(6)电子邮箱:*********@qq.com

附件1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 定,本公司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的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 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 万元,属于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 期:

注:1.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按本声明函内容和格式如实声

明采购标的供应商的企业规模,未提供本声明函或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其响应无效。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

报。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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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质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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