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2024年第二批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025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2025年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资金和2025年中央财政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分配方案
2025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2024年第二批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025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2025年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资金和2025年中央财政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分配方案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通知》(皖财资环〔2024〕1277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皖财资环〔2024〕245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通知》(皖财资环〔2024〕1307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资金的通知》(皖财资环〔2024〕1233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的通知》(皖财资环〔2024〕1275号),我市2025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767万元、2024年第二批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12.3万元、2025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521.6万元、2025年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资金5418万元和2025年中央财政土壤污染防治资金582万元,拟支持8个项目,分配金额4908.5万元,具体如下:
一、光大生物能源(怀远)有限公司130t/h生物质炉排锅炉环保提标改造项目
《光大生物能源(怀远)有限公司130t/h生物质炉排锅炉环保提标改造项目》项目拟分配金额410万元,从2025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列支410万元。
二、五河县广驰交通设备有限公司有机废气治理技术改造项目
《五河县广驰交通设备有限公司有机废气治理技术改造项目》项目拟分配金额160万元,从2025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列支160万元。
三、蚌埠伊诺华轮胎有限公司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蚌埠伊诺华轮胎有限公司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项目拟分配金额342万元,从2025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列支342万元。
四、蚌埠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配套资金
《蚌埠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配套资金》项目拟分配金额34.5万元,从2024年第二批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皖北城市完成力争目标奖补中列支34.5万元。
五、蚌埠市禹会区环境卫生管理所采购多功能抑尘车项目
《蚌埠市禹会区环境卫生管理所采购多功能抑尘车项目》项目拟分配金额29万元,从2025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空气质量补偿中列支29万元。
六、蚌埠市重点行业企业废气治理及排放监测合规性诊断技术服务项目
《蚌埠市重点行业企业废气治理及排放监测合规性诊断技术服务项目》项目拟分配金额24万元,从2025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空气质量补偿中列支24万元。
七、蚌埠市淮河主城区段水生态保护修复一期工程
《蚌埠市淮河主城区段水生态保护修复一期工程》项目拟分配金额3327万元,从2025年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资金列支3327万元。
八、蚌埠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
《蚌埠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项目拟分配金额582万元,从2025年中央财政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列支582万元。
依据有关规定将该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1月2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来电、来信、来访反映。
联系电话:0552-******* 联系科室:科技外事与财务科
地址:蚌埠市胜利东路1166号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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