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色满乡2025年设施农业建设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 喀什市色满乡2025年设施农业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653*****012*********)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招标人为喀什市色满乡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
2.项目规模: 一是对色满乡5村、7村土地进行平整,亩数378亩;二是对色满乡5村、7村土壤进行改良(每亩6方农家肥、12方河沙);三是在色满乡5村、7村新建拱棚511座,包含产业道路;四是对色满乡5村、7村、9村拱棚安装太阳能杀虫灯配套设施,共251个。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名称: 喀什市色满乡2025年设施农业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 一是对色满乡5村、7村土地进行平整,亩数378亩;二是对色满乡5村、7村土壤进行改良(每亩6方农家肥、12方河沙);三是在色满乡5村、7村新建拱棚511座,包含产业道路;四是对色满乡5村、7村、9村拱棚安装太阳能杀虫灯配套设施,共251个。(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且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800万类似施工项目业绩。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且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800万类似施工项目业绩。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类似业绩要求:企业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额不小于800万的类似施工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表),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表)时间为准)。 4、财务要求:近3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其中损益表又称利润表,投标文件财务报告中提供损益表或者利润表均可,财务情况说明书提供财务报告附注即可。 5、信誉要求:在投标期间,投标企业不得在下列名单被执行期或处罚内:“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查询“黑名单”及“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注:以上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盖章,截图须体现时 间,截图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投标企业在投标期间不得在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政处罚处罚期,由投标单位自行承诺(制作在投标文件中,未放入作为废标处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01月24日到 2025年02月17日
2.获取方式: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ggzykashi.cn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2月18日 10:30
2.递交方法: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ggzykashi.cn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8日 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3.开标地点: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2、具体内容及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3、 项目资金来源为衔接资金;4、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 通知等文件均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 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八、联系方式
2025年01月24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