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更新项目成果听证会公告
关于召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更新项目成果听证会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及《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等规定,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更新项目成果的意见和建议,我局决定公开举行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更新项目成果听证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内容
听取会议代表对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更新项目成果的意见和建议,并接受询问。
二、听证会的时间
2025年2月25日上午9时30分
三、听证会地点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5楼511会议室
四、听证会代表的选取范围和条件
(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相关部门代表,包括区经济发展和统计局、区财政国资金融局、区税务局、区农村工作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中心等;
(二)潼湖生态智慧区管委会、各园区、镇(街道)和乡镇选派代表;
(三)土地估价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代表;
(四)社会代表,凡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的年满18周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均可向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五、听证申请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须提交书面听证申请书、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其中法人或其他组织拟参加的听证人员还需提供单位有效证明或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报名时间: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21日,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三)联系单位: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建设用地管理股。
(四)联系方式: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509室,联系人:蒋工,联系电话:0752-*******。
六、听证会须知
(一)听证会代表应对项目基本情况有大致了解;会上发言时应简明扼要,有书面发言材料的会后交工作人员。
(二)听证会代表经指定后,应当亲自参加听证;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三)听证会代表应忠于事实,实事求是的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四)参加听证会的代表有权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纪要。
七、听证会注意事项
(一)遵守会场纪律,不要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
(二)听证的时间、地点如有变动,以另行通知的时间、地点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更新项目成果听证会申请表.doc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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