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鄞州区数字经济相关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度鄞州区数字经济相关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园区)发服办,有关企业: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2024年鄞州区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甬鄞党发〔2024〕5号)和区经信局、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鄞州区“中国制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鄞经信〔2024〕78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度鄞州区数字经济相关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软件产业资金项目
(一)申报单位基本要求
在鄞州区注册从事互联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并按照经信、统计部门要求在2024年度开展软件行业统计工作的企业。
(二)补助类型及申报条件
1.新规上软件企业奖励
2024年度首次纳入统计部门统计的规上软件企业。
2.上规模奖励
2022年以来营业收入均保持正增长,且2024年度营业收入新达到5000万元、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的规上软件企业。
3.产业提升奖励
(1)2022年以来营业收入均保持正增长的规上软件企业。
(2)2023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2024年全年营业收入增速超过50%,或前三季度每季度营业收入增速达到15%且全年营业收入增速超过24%以上的企业;
2023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含)至1亿元,2024年全年营业收入增速超过45%,或前三季度每季度营业收入增速达到12.5%且全年营业收入增速超过20%的企业;
2023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含)至3亿元,2024年全年营业收入增速超过40%,或前三季度每季度营业收入增速达到10%且全年营业收入增速超过16%的企业;
2023年度营业收入3亿元(含)至5亿元,2024年全年营业收入增速超过30%,或前三季度每季度营业收入增速达到7.5%且全年营业收入增速超过12%的企业。
2023年度营业收入5亿元(含)以上,2024年全年营业收入有增速的企业。
说明:①营业收入增速按错月指标;②2024年月度新上规企业,以2000万元作为2023年基数。
4.软件首版次奖励
鼓励企业开发软件产品,对列入2024年度国内、省内、市级首版次软件产品应用推广指导目录的企业给予补差奖励。
5.软件新场景产业化补助
(1)支持实施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和人工智能等领域优秀软件新场景产业化,申报项目具有一个及以上的自主知识产权证书,且自主知识产权证的开发完成日期为2024年;
(2)申报项目的建设期为2024年内,项目研发投入超过100万元。项目研发投入主要包括企业在研发过程中,经认可的研发人员投入费用;
(3)该软件产品截至2025年1月23日累计销售超过100万元。软件产品应由用户单位直接购买使用。如通过中间方(包括销售商等)到最终用户使用的,需同时提供交付最终用户的相关证明材料。
6.企业资质奖励
在2024年度内,首次通过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3级及以上认证的企业;首次通过信息安全服务资质二级、一级认证的企业。
二、数字经济资金项目
(一)申报单位基本要求
在鄞州区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主要从事工业与数字经济的制造、研发和服务相关的企业。
(二)补助类型及申报条件
1.数字技术(两化融合)企业(项目)补助
对通过宁波市制造业企业数字化等级二级及以上的企业,利用新一代数字技术,通过信息化与工业化的深入融合,在企业开展产品设计开发、业务流程优化、数字资源开发利用、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和新媒体营销等具体应用。项目建设期要求在2024年内实施,且于2024年12月底前实施完成。项目投入在100万元(不含税)及以上,在同行业中有一定的带动作用。项目投入主要包括与项目密切相关的软件产品的购置和技术服务费,单笔金额1万元(不含税)及以上。
2.智能制造服务奖励
对列入区级及以上智能制造工程服务公司的本区企业,且智能制造工程服务额(用户方和供给方为关联企业的除外)超过(含)500万元的,按实收实付要求确认2024年度智能制造工程软性服务收入(包括为智能制造项目提供软硬件工程总包技术服务、系统解决方案设计服务、装备集成技术服务、工业软件系统开发服务、大数据技术研发和实施服务等,不包括企业自身销售的标准化软件和纯外购软件)。对于服务同一家客户的奖励期限为一年。
3.数字化转型管理体系认证奖励
在2024年度内,首次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AA级及以上的企业;首次通过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标准(DCMM)二级及以上评估认证的企业。
4.工控安全补助
已认定的信息安全服务商在2024年度内对区内制造企业或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展信息(工控)安全诊断咨询。
5.参展补助
鼓励企业参加经认可的数字经济类相关展会,对2024年度内参展企业给予标准摊位场租费或特装费用补助。
三、相关事宜
1.所指的规上软件企业,是指从事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并纳入国民经济行业代码为64、65大类的企业。
2.各申报企业按项目类别填写申报材料,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对提供的资料和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向所在地镇(街道、园区)提交申报材料(软件新场景产业化补助、数字技术(两化融合)企业(项目)补助,纸质胶装一式四份,其余项目纸质一式二份,双面打印,标注页码)。电子文档(文件名:企业简称+申报项目)发送至邮箱*********@qq.com。
2.各镇(街道、园区)归口管理部门根据申报通知要求,组织企业申报,对属地内企业提交的资料初审并签署推荐意见后加盖管理部门公章,上报区经信局。
3.申报截止日期:2025年2月28日
4.附件1-9项目申报:受理人及联系方式:朱彬彬 ********
受理地点:区经信局数字产业科(惠风西路77号205室)
附件10-11项目申报:受理人及联系方式:赵庆渝 ********
受理地点:区经信局数字产业科(惠风西路77号207室)
附件:1.鄞州区软件产业资金新规上软件企业奖励申报材料
2.鄞州区软件产业资金上规模奖励申报材料
3.鄞州区软件产业资金产业提升奖励申报材料
4.鄞州区软件产业资金软件首版次奖励申报材料
5.鄞州区软件产业资金软件新场景产业化补助申报材料
6.鄞州区软件产业资金企业资质奖励申报材料
7.鄞州区数字经济资金数字技术(两化融合)企业(项目)申报材料
8.鄞州区数字经济资金智能制造服务奖励申报材料
9.鄞州区数字经济资金数字化转型管理体系认证奖励申报材料
10.鄞州区数字经济资金工控安全补助申报材料
11.鄞州区数字经济资金参展补助申报材料附件1:2024年鄞州区软件产业资金新规上软件企业奖励申报材料.doc
宁波市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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