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乐山市主城区范围的通告代拟稿》公示

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乐山市主城区范围的通告代拟稿》公示

综合类公告公示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研究草拟了《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乐山市主城区范围的通告(代拟稿)》,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发第713号令)和《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四川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川委办〔2022〕2号)等相关规定,为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更加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促进社会稳定,现将《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乐山市主城区范围的通告(代拟稿)》公示如下:

1.公示日期:2025年1月24日—2025年2月23日。

2.公示方式:网上公示,详见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3.反馈方式: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面谈等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

4.联系方式: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

联系人:易老师

联系电话:0833—*******

QQ邮箱:**********@qq.com

乐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明确乐山市主城区范围的通告

(代拟稿)

为进一步加强主城区管理,切实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全省区域中心城市、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和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乐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乐山市主城区范围界定

乐山市主城区范围包括城市集中建设区域和其他区域,其中将城市集中建设区域划定为市级直管区范围。

(一)乐山市主城区范围:空间范围以《乐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乐山市中心城区为基础,在市中区(含高新区)、五通桥区冠英片区划定主城区管辖范围338.86平方公里,具体范围如下:

1.海棠街道:较场坝街社区、县街社区、水井冲社区、演武街社区、文昌宫社区、圣水街社区、白塔街社区、石雁儿社区、北门桥社区、桂花楼社区、府街社区、青果山社区、徐家扁社区、新村街社区、王浩儿社区、人民西路社区、斑竹湾社区;

2.绿心街道:道座庙社区、滟澜洲社区、竹公溪社区、罗李坝村、长征社区、肖坝社区、共和社区、石龙社区、张徐坝村、大田社区、青江社区;

3.通江街道:乐达社区、牛咡桥社区、岷河社区、王河社区、高墩子社区、茶坊社区、通江社区、柏杨社区、蟠龙社区、檀木嘴社区、敖坝社区;

4.大佛街道:篦子街社区、龙泓路社区、碧山路社区、钓鱼台社区、鞍山村、青衣坝村、大佛坝村、永安村、明月村、任家坝村、棕桥村;

5.全福街道:翡翠社区、裕农场社区、沟儿口社区、马边河村、三桥村、台子村、石农村,及夏沟村位于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部分;

6.安谷镇:民和社区、洛都社区、茶山社区、铜河社区、车子社区、安谷村、回龙村、泊滩村、刘河村、烽火村、官帽村、杜家场村、高山村、金灯村、王元村、双星村;

7.苏稽镇:新桥街社区、苏稽街社区、红专村、长春村、饶坎村、青峨村、卫东村、石鼓寺村、新联村、雷坝村、双江村、楠园村、刘浩村、徐浩村、程扁村、严龙村、永和村;

8.棉竹镇:高坝社区、棉竹铺社区、张铺儿村、袁坝村、九百洞村、天空山村;

9.水口镇:水口场社区、周桥坝村、周金村、黄金村、罗汉村、龙窝村、华光村、彩槐村、三兴村;

10.牟子镇:牟子场社区、老龙村、菜利村、武皇村;

11.冠英镇:玉津街社区、荣丰社区、马桑村、青乐村、尚村、石子埂村、天池村、黄益塘村、鸭口山村,及诸益村、许村、大兴庙村位于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部分。

(二)市级直管区范围:在乐山市主城区范围内,将《乐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划定的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作为市级直管区范围,面积99.29平方公里,具体范围如下:

1.海棠街道:白塔街社区、北门桥社区、桂花楼社区、青果山社区、圣水街社区、石雁儿社区、水井冲社区、文昌宫社区、县街社区、新村街社区,以及王浩儿社区、徐家社区、人民西路社区、府街社区、演武街社区、较场坝街社区、斑竹湾社区位于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部分;

2.绿心街道:道座庙社区、长征社区,以及滟澜洲社区、肖坝社区、石龙社区、竹公溪社区、青江社区、共和社区、张徐坝村、大田社区、罗李坝村位于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部分;

3.通江街道:柏杨社区、乐达社区、牛咡桥社区、蟠龙社区、王河社区,以及茶坊社区、高墩子社区、岷河社区、通江社区、敖坝社区、檀木嘴社区位于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部分;

4.安谷镇:民和社区,以及茶山社区、回龙村、铜河社区、车子社区、洛都社区、安谷村、刘河村、杜家场村、王元村、泊滩村、双星村、金灯村位于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部分;

5.水口镇:龙窝村、三兴村、周桥坝村、水口场社区、华光村、周金村位于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部分;

6.棉竹镇:高坝社区、棉竹铺社区、张铺儿村、袁坝村、九百洞村、天空山村位于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部分;

7.大佛街道:龙泓路社区、篦子街社区、碧山路社区、钓鱼台社区、鞍山村、任家坝村、大佛坝村、明月村、永安村、棕桥村位于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部分;

8.全福街道:马边河村、沟儿口社区、翡翠社区、三桥村、台子村、夏沟村、裕农场社区位于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部分;

9.苏稽镇:双江村、红专村、新桥街社区、苏稽街社区、饶坎村、新联村、青峨村、石鼓寺村、徐浩村、楠园村、卫东村、长春村、雷坝村、程村、刘浩村、严龙村、永和村位于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部分;

10.牟子镇:武皇村、菜利村位于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部分。

11.冠英镇:荣丰社区、玉津街社区、石子埂村、黄益塘村、马桑村、天池村、青乐村、尚村、诸益村、许村、大兴庙村位于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部分。

二、主城区相关工作划分

本通告发布后,主城区范围内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城市管理等相关工作应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执行,如需对市区两级工作划分进行调整的,由相关区人民政府、市级部门和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依规按程序另行制定。

三、本通告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主城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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