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招标公告

2017-2018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招标公告



平江县财政局的平江县2017-2018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平财采计[2016]0642号,平江县2017-2018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会议定点场所资格有效期:2017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进行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入围后参与平江县2017-2018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平江县2017-2018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平财采计[2016]0642号;委托代理编号:GDPJCGZB2016-042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品目号

标的名称

采购控制价

说明

C06

C07

根据《平江县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平政办函[2014]135号文件精神的要求,对平江县2017-2018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

会议定点场所价格上限:一类会议:住宿费:100元/天/间;伙食费:100元/天/人;其他费用:100元/天/人。二类会议:住宿费:100元/天/间;伙食费:90元/天/人;其他费用:70元/天/人。三类会议:住宿费:100元/天/间;伙食费:80元/天/人;其他费用:40元/天/人。会议室收费标准按饭店门市价的6折以下(含6折);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

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服务

合同条款

C06

C07

根据《平江县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平政办函[2014]135号文件精神的要求,对平江县2017-2018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

详见附件2

采购项目需求

1、会议定点场所资格有效期:2017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2、采购人无法预计也无法保证向各中标供应商采购的数量,采购人仅根据需要从中标供应商中选择最符合当次要求的供应商承担采购任务。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二)、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收费许可证、消防部门出具的安全合格证明,客房总数不少于60间(住120人);两个及以上餐厅;大、中、小会议室兼备,至少有1个能容纳100人以上(包括100人)的会议室,其中大会议室标准为200人以上,中会议室标准为100-200人,小会议标准为100人以下。;

2、营业场所必须在平江县城区范围内;

3、经营范围涉及本次采购内容,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服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3;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本邀请公告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左侧胶封装订成册,一式叁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评审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入围供应商,由采购人向入围供应商发出入围通知书,入围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作协议,在2017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内,采购人根据具体项目需要从入围供应商中确定供应商进行采购活动。

六、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机构向每家入围供应商收取2000元的代理服务费。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江县财政局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139*****582电话:151*****766

地 址:平江县城关镇地 址:平江县城关镇

附件1 采购项目需求


本项目对会议定点场所提出的设备设施条件和服务质量要求是最基本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全部详细规定,也并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招标时已颁布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或相应国际标准的有关条文。

一、项目说明

1、招标范围:根据《湖南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的要求,现对平江县2017-2018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会议定点场所资格有效期:2017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二、会议定点场所基本要求

1、会议定点场所布局合理,方便会议接待使用,所处区域安全环境良好。

2、有空调消防设施,各区域通风良好,温湿度适宜。

3、有计算机管理系统。

4、各种设备设施养护良好,使用安全、有效。

5、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健全。

6、前厅

6.1有与接待能力相适应的前厅,配有时钟、公用电话等,在非经营区设置客人休息场所,配备舒适的座椅。

6.2有供客人使用的行李车,提供行李服务。

7、总服务台

7.1总服务台分区段设置接待、问讯、结账、留言等服务项目,提供24小时服务。

7.2总服务台提供服务项目宣传品、价目表、本市交通图和旅游景点介绍、各种交通工具时刻表。

8、客房

★8.1客房总数不少于60间(会议定点场所必须具有床位120张以上,标准间、单人间、普通套房兼备),协议房间数不得少于客房总数的80%,且均设卫生间。其中单间、标准间面积不小于12平方米(不含卫生间面积),卫生间面积不小于3平方米。会议定点场所入围单位所申报客房数、会议室数、餐厅数都必须优先提供党政机关会议使用。

8.2客房配备软垫床、沙发或扶手椅、茶几、衣橱、写字台(或梳妆台)、床头柜、床头灯、台灯、窗帘等配套家具和装饰用品。有空调、彩电,宽带、可通过总机拨通市内电话。备有信封、信纸、笔、服务指南、住宿须知、价目表等。

8.3卫生间装有抽水马桶、带台面的面盆、梳妆镜、有带淋浴喷头的洗浴设备、浴帘等。有良好的照明和排风设施。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24小时供洗浴热水。

8.4提供开夜床等服务并免费供应茶叶。

8.5客房、卫生间每天全面整理一次,每会或应客人要求更换床单、被罩和枕套,随时补充客用品、消耗品。

9、餐厅

9.1可提供两个及以上餐厅(包间)。

9.2家具、餐具、酒具、用品配套完好,使用布料的桌布、口布。

9.3提供早、中、晚餐,晚餐客人点菜时间不得早于20时结束,并能根据客人需要提供桌餐或自助餐等服务。

9.4能提供普通会议餐。

9.5能够提供标准为100-140元/天·人以下(含100元)桌餐。

★9.6每桌10人,提供午餐、晚餐菜品不得少于10种。

10、厨房

10.1有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操作间,有足够的冷库。墙壁地面满铺瓷砖(或保洁材料),有地槽、吊顶。全部使用不锈钢(或其他材质)工作台及优质的厨柜、厨具、用具,有洗刷、消毒设备。有封闭的垃圾箱。

10.2冷荤间、面点间独立分隔,冷荤间有消毒保鲜设备。

10.3厨房与餐厅之间有隔音、隔热、隔气味设施。

10.4有防蚊蝇、防鼠、防蟑螂等有效措施。

11、会议服务

★11.1大、中、小会议室兼备,至少有1个能容纳100人以上(包括100人)的会议室,其中大会议室标准为200人以上,中会议室标准为100-200人,小会议标准为100人以下。室内配备冷暖空调、国际互联网服务,须配备满足会议使用的音响设备,多媒体设备出租,沙发、茶几、会议桌椅、茶具用具齐备。

11.2有较宽敞的楼层厅堂和会间客人休息场所。

11.3会议室设专职服务员,能够根据会议需要设计、布置会议室,能提供做会标、摆花、代购会议用品等服务。

11.4能够提供纸、笔等基本的会议用文具

11.5能够提供会议明细账单。

12、公共区域

12.1有与饭店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

12.2有与饭店规模相适应的客用电梯,消防设施等。

12.3室内公共区域有冷暖空调,设置应急照明设施和男女分设的公共卫生间。

12.4楼层适当位置设服务台和公共电话、市内电话簿。

12.5庭院绿化美化好。

13、医疗卫生等综合服务

14、其它服务

14.1有多功能厅、商品部。

14.2提供打印、复印、发传真等商务服务。

14.3有方便客人投诉的措施。

三、服务要求

1、服务的基本原则

(1)对客人一视同仁,不分种族、民族、地区、贫富、亲疏,不以貌取人;

(2)对客人礼貌、热情、友好;

(3)对客人诚实、公平交易;

(4)尊重民族习俗、不损害民族尊严;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护客人合法权益。

2、服务的基本要求

(1)仪容仪表要求:服务人员的仪容仪表端庄、大方、整洁。服务人员应佩戴工牌,符合上岗要求;服务人员应表情自然、和蔼、亲切,提倡微笑服务。

(2)举止姿态要求:举止要文明、姿态端正、主动服务、符合岗位规范。

(3)语言要求:语言要文明、礼貌、简明、清晰、提倡讲普通话。

(4)对客人提出的问题无法解决时,应予以耐心解释,不推诿和应付。

(5)服务业务能力与技能要求:服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并能熟练运用。

(6)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具备适应本接待单位运行的、有效的整套管理制度和作业标准,有检查、督导及处理措施。

(7)服务人员:总经理和相关人员服务部门经理有主管部门任命文件和省级以上旅游主管部门颁发相关资质证明;其他服务人员受过正规培训合格,有省级以上有关部门上岗证。身体健康,没有传染性疾病,相关部门人员有《健康证》。

3、餐饮服务和质量要求

(1)确保饮食的原材料质量,其材料要求新鲜、卫生、不腐烂、不变质;

(2)菜的品种齐全;

(3)菜应具备多种风味。

4、其他要求

(1)应有全国性、区域性、有影响重要会议的接待经验;

(2)具有针对各种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和协调处理能力;

(3)安全保卫应有健全的组织,符合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规定。

四、入围会议定点场所基本信息上报

会议定点场所入围单位应于协议签署后的7个工作日内设专人在“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系统”上完成饭店的注册、协议价格等信息填报、本协议的影印件、饭店位置图的上传等工作,并通知甲方进行审核。



























附件2 合同条款(样稿)


2017-2018年度平江县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协议书

(主要条款)

协议名称:

服务协议编号:

协议甲方:

协议乙方:

服务协议签订地点:

甲方和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和湖南省财政厅有关文件,以及《采购文件》,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在本协议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一)“协议”是指甲方和乙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协议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协议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二)“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

(三)“第三方”是指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四)“附件”是指与本协议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协议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等资料。

(五)“招标文件”是指《平江县2017-2018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项目》。

(六)“服务对象”是指会议定点场所服务对象,即:党政机关(包括党政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二、适用范围

本协议条款仅适用于2017-2018年度湖南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采购项目。

三、协议的组成

(一)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1、本协议条款;

2、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文件;

3、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文件;

4、成交通知书;

5、形成协议的其他有关文件。

(二)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四、协议承诺

(一)从201 年 月 日至201 年 月 日止,甲方确定乙方为2017-2018年度湖南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为服务对象提供接待服务。

(二)甲方的权利:

1、对乙方承诺的服务和实际提供的服务以及相关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2、对乙方承诺的协议价格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捡查;

3、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符合协议的行为进行调整,如服务对象对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承诺的服务和价格或提供的服务质量问题向甲方投诉,甲方接到投诉后有权进行核查,如情况属实可要求乙方及时纠正,或根据《湖南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取消乙方的会议定点场所资格;

4、甲方通过“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系统”对乙方接待党政机关会议业绩自动统计,作为下一轮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的参考依据;

5、有权在媒体上公布乙方履行协议情况。

(三)甲方的义务:

1、公布定点场所的名称、地理位置及协议价格等信息;

2、依据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制度以及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结算方式等财务管理手段,约束党政机关到定点场所开会。

(四)乙方的权利:

1、会议举办单位不能出示有效证明,证明其属于协议服务范围的,乙方有权拒绝向其提供协议价格的服务:

2、会议举办单位要求虚开发票、提取现金、开支与会议无关费用的,乙方有权拒绝。

(五)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本协议规定的会议接待服务。

在协议期内,乙方必须持有和确保下列证照处于合法有效期内: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客房、餐饮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锅炉、电梯(未安装使用的除外)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2、在协议期内,乙方要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接待党政机关举办会议,并执行协议价格。

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保持各项设备、设施完好,具备履行协议的能力;如乙方设备、设施发生足以影响接待能力的重大变化,应在变化发生后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协议。如甲方解除协议,应在乙方书面通知到达30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签订解除协议确认书。

3、乙方的设施设备、清洁卫生、服务质量等要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不得因价格优惠而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质量。

4、乙方向单位举办会议提供如下协议价格:

(1)各类客房(套间、单间、标准间)的价格(元/天):

(2)各种会议室(大、中、小)的价格(元/半天):

(3)伙食费的价格(元/天或单餐价格):

乙方承诺提供的协议价格不得随市场价格波动而提高。

当服务对象与乙方在价格和服务方面发生争议时,乙方有义务主动出示本协议书。

5、乙方的名称(包括发票开具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要及时通知甲方,并在“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系统”上做相应更改。

6、乙方应具备上网条件,应当在结算时通过“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系统”打印电子结算单,供会议举办单位报销使用。

7、乙方应如实开具发票,提供费用原始明细单据,供会议举办单位报销使用。

8、乙方应具备信用卡收款条件,方便使用公务卡结算。

9、乙方应于本协议签署后的7个工作日内,在“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系统”上完成饭店的注册、协议价格等信息填报、本协议的影印件、饭店位置图的上传等工作,并通知甲方进行审核。

10、乙方在“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系统”注册的饭店名称与发票开具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应在网上注明。

11、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合理意见及时进行整改。

(六)结算

会议费用由会议举办单位按照会议费管理办法规定向乙方支付,乙方应保存好所有结算单据,甲方有权根据会议费管理办法等检验结算单据。

五、违约责任

乙方有以下违约行为的,经调查属实,第一次予以书面警告;第二次取消定点场所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轮次的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待党政机关会议的;

(二)超过协议价格收取费用或采取减少服务项目等降低服务质量的;

(三)提供虚假发票的;

(四)未按规定提供发票、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的;

(五)违反其他协议规定事项的。

乙方在协议期内未经批准单方面终止履行协议的,取消其会议定点场所资格,并不得参与下一轮次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

六、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协议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包括乙方破产、解散、清算、停业以及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接待服务。

(二)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协议影响程度的说明送达对方或用特快专递、挂号信寄给对方。

(三)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协议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四)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应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或终止协议的协议。

七、保密条款

(一)除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信息发布外,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协议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二)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协议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参加会议人员的个人信息。

八、协议的解释

(一)任何一方对本协议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协议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

(二)本协议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协议的诠释或解释,本协议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

(三)对本协议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九、争议的解决

(一)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O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递交xxx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二)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三)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协议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十、协议的终止

(一)本协议有效期为201 年 月 日至201 年 月 日。协议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本轮次的定点场所可以续签下一轮次的协议,继续保留定点场所资格;也可以自愿退出,定点场所资格自动取消。协议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协议,否则应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一方因己方缘故需终止协议,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

(二)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协议自行终止:

1、本协议正常履行完毕;

2、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3、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

4、一方不履行协议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责任方赔偿损失后,协议终止。

(三)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发生任何以下一种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对于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1、乙方设备设施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或者不具备接待能力的;

2、乙方发生第五项“违约责任”所列违约行为达到2次以上的;

3、乙方出现组织卖淫嫖娼、赌博、贩卖毒品、危害国家安全等违法行为的。

十一、法律适用

本协议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协议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十二、权利的保留

(一)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其他各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

(二)如果本协议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协议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协议各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协议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

(三)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协议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甲乙双方应尽快修改本协议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的条款。

十三、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

(一)协议书写应用中文。甲乙双方所有的来往信函,以及协议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

(二)除协议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十四、协议修改

(一)对于本协议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或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协议修改书,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

(二)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附加条款

本协议签署后,由于乙方没有及时在“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系统”上注册、发布相关信息,无法取得各级党政机关认可,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六、协议生效

(一)除非协议中另有说明,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即开始生效。本协议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二)本协议中的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一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采购人):(公章)乙方(供应商):(公章或合同章)

平江县财政局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附件3


政府采购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编号: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


目 录


供应商自行编制


一、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询价邀请公告[(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兼营:

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询价)


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询价;(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上年营业收入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

注册号码


注册地址


发证机关


发证日期


营业范围(主营)


营业范围(兼营)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帐号


税务登记机关


资质名称

等级

发证机关

有效期

















备注

在本页后附营业执照(副本盖章复印件)以及相关资质证书、《社会保险登记证》等(盖章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

日期:年月日



五、营业场所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

日期:年月日





六、其他说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

日期:年月日

标签: 会议定点 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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