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市支队信息化装备采购及维修入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市支队信息化装备采购及维修入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市支队信息化装备采购及维修入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ZJZB201612B05
一.招标条件
吉林市正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市支队的委托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市支队信息化装备采购及维修入围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电子设备类、线材类、计算机类、网络设备类、电视会议设备类、电话传真类。
2.2、招标范围:货物、服务及与之有关的配套货物等。
2.3、资金来源:信息化装备维修管理费。
2.4、服务地点:吉林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5、入围期限:自签订合同起1年。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的合格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或(经销)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7、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22日至2016年12月28日(法定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到吉林市正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吉林市高新区深圳街86号创业园C座6楼608室)持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相关执照以按国家规定进行合并的,以合并后证件为准)。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1月13日9时00分,地点为吉林市旅游宾馆6层中会议室(吉林市船营区朝阳街8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3000元整。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采购预算、拦标价)的,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做废标处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同期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市支队
地 址:吉林市船营区
联系人:刘岩联系电话:****-********转3413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市正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市高新区创业园C座608室(深圳街86号)
联系人:李经理联系电话:****-********
日期:2016年12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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