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资料销毁
涉密资料销毁
项目名称: | 涉密资料销毁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辽河分公司实施涉密资料销毁,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辽河分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项目基本情况:因工作需要,辽河分公司每年有测井废图、解释草图、解释报告、财务报表、数据光盘、过期档案资料等涉密工作资料需要销毁,为加强销毁过程的安全性、防止私自销毁造成工作秘密外泄,分公司计划与具有专业销毁资质的单位合作,开展涉密资料的销毁工作。资金计划情况:该项目资金已落实,计划额度7万元(不含税)。项目编号:FW-******-***** |
项目单位: | 辽河分公司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项目分类: | 三类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参与报名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报名)。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2.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承诺函)3.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4.其他要求:4.1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中油测井限制投标的潜在供应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供应商(复查合格的除外),报名将被否决。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近一年内未出现因供应商原因不履行中标结果、合同的情况。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报名。4.4 供应商应具有国密保密局承认的销毁许可资质,提供保密资料专用袋、封闭车进行待销资料的收集整理运输,销毁结果应符合《关于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中办、国办〔2000〕58号文件)转发第六章第三十四条规定“销毁秘密载体应当确保秘密信息无法还原”的标准。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报名时间: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1月27日17:00。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于上述时间将签字盖章的报名登记表、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所有原件的扫描件(彩色、PDF格式)发送至邮箱wweih.gwdc@cnpc.com.cn,邮件标题为“项目全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资料审核后采购机构邮件回复采购文件。(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回复,默认报名无效,自行注意)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王伟航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152*****552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无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其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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