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2025年度建安公司车辆租赁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2114001YZ0002360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5年度建安公司车辆租赁服务(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64万元,招标人为葫芦品海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各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安公司本次车辆租赁服务包括微型货车、4.2米轻型誉通货车等多种车型,涵
盖运输、工程、特种及客车类,用于物料运输、工程作业、人员接送等。车辆需性能良好
证件齐全,粗赁方负责雅护与应急维修,确保服务满足生产施工及人员出行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年度建安公司车辆租赁服务(第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5年度建安公司车辆租赁服务(第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
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有效存续、无经营异常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扫描件)本项目不接受母公司与子公司或有股权关联或有管理从属关系的企业同时参与投
标。
2、财务要求:
投标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现象,应提供2022和2023年度经公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须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成立日晚于2022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业绩要求:
2023年1月1日至授标截止日,投标人需提供2份及以上与企事业单位合作过的十万元及
以上同类租赁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及发票原件扫描件,合同中至少包括首页、服务内容页
服务期限页、合同金额及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同一业主单位视为同一个业绩)。
4、信誉要近三年内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啪犯罪行为④开标当日未出现法律法
规规定的其他需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况⑤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
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index)无不良行为记录⑥没有发生因检修
或施工原因给招标人造成事故事件、无经济纠纷:无讨薪等事件发生,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
况,无拖欠民营企业欠款.⑦被青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品销执照⑧进
入清算程序,或被宜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车辆要求:投标人自有车辆需达到招标人租赞用车的1/3及以上,同时提供车辆行驶证
扫描件。:
本项目不允净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24日09时00分到2025年02月06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在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35号海登公司办公楼502法律和企改部(详细
地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白负其责
汇款方式: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东门支行:行号:
102227600122:账号:0715022019245065672:收款人名称:葫芦岛海盛石油化工有限
公司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3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35号海盛公可办公楼5配法律和企改部纸质文件
的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3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35号海盛公司办公楼
七、其他
1、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折扣比率95,超过95(含95%)视为无效报价。(不含增值
税)
2、招标控制价:
序号
机械名称
单位招标控制价(不含税】
1
微型货车
台班37459
4.2米轻型普通货车
台班443.35
9.6米重型箱式货车
881.29
4
50铲车
台班
948.10
30铲车
台班
527.31
6
13米重型箱式货车
台班
2015.22
4.2米危化厢式货车
台班
599.34
8
60挖据机
台班
539.04
9
吸污车(50t)
台班
1679.25
10
吸污车(15t,高压清洗)台班
782.87
义车(3t)
台班
450.43
2
客车(7座)
台班
366.30
13
汽车起重机(12t)
台班
855.88
14
翻斗车(10t)
台班
675.03
15
翻斗车(40t)
台班
1106.53
16
6.2中型普通货车
台班
560.30
约13米低挂平板挂车
台班1433.66
叉车(5t)
台班
482.83
19
挖掘机(360型)
台班5000
皮卡车
台班374.59
21
高空作业车
台班900.87
3、付款条件根据用车确认单(仪各单位负青人或指定代表有权签署确认单),每月结算
次,3-6个月付款(据实结算),
4、服务期限:签订合同期限开始至2026年2月27日。
5、服务地点:锦西石化分公司属地范围内。
6、服务标准:运输车辆满足施工及生产要求
7、验收要求租赁车辆应保证车况良好,正件齐全,工具配备齐全,车辆保险在有效期内
8、如通我公司生产需要如适紧急抢修任务时,2小时内必须到达施工现场。
9、所有违章行为,均由中标人白行承担,招标人有权拒绝未配备防火帽及安全防护措施的
车辆进入厂内
10、主要技术要求:
10.1车辆要求:车辆状况完好。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及保单复印件和安全生产相关责任保险
单复印件,机械定期检验年检报告。
10.2人员要求:驾驶员需持有与车辆匹配的驾驶证及相应从业资格证,有丰富驾驶经验、
无重大事故记录,具备良好安全与应急处理能力,身体健康且能适应工作强度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海盛公司纪委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葫芦岛海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35号
联系人:杨骄
电话:18042962456
电子邮件:6560061270q.c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侯纠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糯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