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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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行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ZYH-HL04-20241203)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阜新市
一、招标条件
本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行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59.7804 万元,招标人为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行。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行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行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行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⑴资质要求:本项目投标人应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内容及相应服务;
⑵信誉要求: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⑶其他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1 月 24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2 月 07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线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2 月 14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市内办事处五楼第一会议室(锦州市太和区凌西
大街红树林小区,天成雅典对面华隆宾馆五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2 月 14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市内办事处五楼第一会议室(锦州市太和区凌西
大街红树林小区东门,华隆宾馆五楼)。
七、其他
(一)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具体地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服务期限:一年,以最终签订合同有效服务周期为准。
(三)服务承诺:按照银行和物业标准和规定每日保证日常工作、人员安全,满足业主要求。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3、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领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信用中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
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
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报名材料一式三份加盖企业公章留存至代理机构。(一
式三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盖有电子印章的无效)
(3)强调:以上材料供应商应秉承诚信的态度,合法提供有关材料,如有虚假将如实递交
监管部门进行处理,并拉入供应商黑名单。
(4)投标人可以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hualong88518@163.com 中,并联系负责人进
行核对,核对成功后缴纳文件费用,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邮寄相
关材料(三份加盖企业公章)至代理机构存档备查(推荐顺丰邮寄)或到锦州华隆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锦州办事处 8508 室(锦州太和区凌西大街 66 号华隆宾馆 5 楼)现场领取。
(五)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本 ,(售后不退)。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行
地 址: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 75 号
联 系 人:薛瑛
电 话:0418-62390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 19-甲
联 系 人: 杨雪
电 话: 0416-3566667
电子邮件: hualong88518@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阜新分行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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