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铁西区城镇燃气管道及设备设施等更新改造工程NB-IoT膜式燃气表采购项目

沈阳市铁西区城镇燃气管道及设备设施等更新改造工程NB-IoT膜式燃气表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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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沈阳市铁西区城镇燃气管道及设备设施等更新改造工程 NB-IoT 膜式燃气表采购
项目
(招标编号:SRZBCG-2024-080(01)、(02))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沈阳市铁西区城镇燃气管道及设备设施等更新改造工程 NB-IoT 膜式燃气表采购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825 万元,招标人为沈阳燃
气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沈阳市铁西区城镇燃气管道及设备设施等更新改造工程 NB-IoT 膜式燃气表采购
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沈阳市铁西区城镇燃气管道及设备设施等更新改造工程 NB-IoT 膜式燃气表采购
项目(第一包); (002)沈阳市铁西区城镇燃气管道及设备设施等更新改造工程 NB-IoT 膜
式燃气表采购项目(第二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沈阳市铁西区城镇燃气管道及设备设施等更新改造工程 NB-IoT 膜式燃气表采购项
目(第一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制造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 沈阳市铁西区城镇燃气管道及设备设施等更新改造工程 NB-IoT 膜式燃气表采购项
目(第二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制造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1 月 24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2 月 07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方式领取:(1)现场领取:请携带法人资格证明(如
营业执照等)、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材料须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复印件留存)、法人授
权委托书(原件,留存)到辽宁咨发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获取(参与两个合同包以上
资料提供 1 份即可)。(2)电子邮件方式领取:请将法人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等)、委托代
理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材料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邮
箱(zfzbrq@163.com)获取文件(邮件正文中写明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参与
两个合同包以上资料提供 1 份即可)。(3)招标文件每本售价 500 元/包,售后不退。文件款
交纳方式(现金支付或汇款支付):(1)现场现金支付(不支持付微信、支付宝转帐);(2)
公司账号汇款至代理公司账号(开户名:辽宁咨发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沈阳北市支行;收款账号:1249125397100010000008889)。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2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辽宁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十七楼会议室(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
103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2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十七楼会议室(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
103 号)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沈阳市铁西区城镇燃气管道及设备设施等更新改造工程 NB-IoT 膜式燃气表采
购项目,招标人为沈阳燃气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沈阳市铁西区城镇燃气管道及设备设施等更新改造工程 NB-IoT 膜式燃气表
采购项目
2.2 标段划分:共 2 个合同包,投标人可兼投,但不兼中。
2.3 招标范围:NB-IoT 膜式燃气表的供货、运输等,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4 供货地点:货物检测合格后办理相关入库手续,并运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沈阳市行政
区划内)。
2.5 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要求分批供货,每批根据招标人需求及订货单发货,
随需随供。
2.6 质量标准:合格
2.7 合同估算价:第一包:22,950,000.00 元;第二包:15,300,000.00 元
2.8 投标保证金:第一包:22 万元;第二包:15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注册、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制造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至 2025 年 2 月 7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到辽宁咨发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市
沈河区青年北大街 51 号银河国际大厦 A 座 1207 室)获取招标文件。
4.2 获取文件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方式领取):
(1)现场领取:请携带法人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等)、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材料须提
供加盖公章复印件,复印件留存)、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到辽宁咨发工程招标咨
询服务有限公司获取(参与两个合同包以上资料提供 1 份即可)。
(2)电子邮件方式领取:请将法人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等)、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授
权委托书(以上材料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zfzbrq@163.com)
获取文件(邮件正文中写明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参与两个合同包以上资料提
供 1 份即可)。
4.3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 500 元/包,售后不退。文件款交纳方式(现金支付或汇款支付):(1)
现场现金支付(不支持付微信、支付宝转帐);(2)公司账号汇款至代理公司账号(开户名:
辽宁咨发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沈阳北市支行;收款账号:
1249125397100010000008889)。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辽宁省国际工程咨询
中心有限公司十七楼会议室(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 103 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
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东北新闻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燃气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北街 34 号
联系人:龙工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咨发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 51 号银河国际大厦 A 座 1207 室
联系人:由春红、薛晓东
电 话:024-31679592-8889、8888
邮箱:zfzbrq@163.com
辽宁咨发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5 年 1 月 24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沈阳燃气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阳燃气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北街 34 号
联 系 人:龙工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咨发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 51 号银河国际大厦 A 座 1207 房间
联 系 人: 由春红、薛晓东、李洋
电 话: 024-31679592-8889
电子邮件: zfzbrq@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燃气管道及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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