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律师事务所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Z25-03-0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律师事务所入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各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己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律师事务所入围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7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001)总行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入围:(002)(002)沈阳分行法律顾问律师事
务所入围:(003)(003)本埠外聘代理律师事务所入围:(004)(004)沈阳分行外聘代理
律师事务所入围:(005)(005)营口分行外聘代理律师事务所入围:(006)(006)鞍山分
行外聘代理律师事务所入围:(007)(007)疑难案件外聘代理律师事务所入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001)总行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入围)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通
过年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及近三年内未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声明函:
3.投标人具有专职律师十人及以上: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银行常年法律顾问的工作经验的声明函,
(002(002)沈阳分行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入围)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
有通过年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及近三年内未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声明函:
3.投标人具有专职律师十人及以上: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银行常年法律顺问的工作经验的声明函。:
(003(003)本埠外聘代理律师事务所入国)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通
过年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及近三年内未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声明函:
3.投标人具有专职律师十人及以上: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主办律师具有银行相关诉论案件工作经验的声明函。
(004(004)沈阳分行外聘代理律师事务所入围)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
有通过年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及近三年内未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声明函:
3.投标人具有专职律师十人及以上: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主办律师具有银行相关诉讼案件工作经验的声明函。:
(005(005)营口分行外聘代理律师事务所入围)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
有通过年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正:
2.投标人具有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及近三年内未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声明函:
3.投标人具有专职律师十人及以上: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主办律师具有银行相关诉论案件工作经验的声明函。
(006(006)鞍山分行外聘代理律师事务所入围)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
有通过年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及近三年内未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声明函
3.投标人具有专职律师十人及以上:
4.投标人拟派本顶目的主办律师具有很行相关诉讼案件工作经验的声明函。:
(O07(007)疑难案件外聘代理律师事务所入国)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
有通过年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及近三年内未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声明函:
3.投标人具有专职律师三十人及以上(包括注册在总所及各分所的专职律师)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主办律师具有银行相关诉论案件工作经验的声明函。:
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24日08时30分到2025年02月07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或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4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同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天坛南街8-12
号A2栋2-5-1)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同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天坛南街8-2
号A2栋2-5-1)
七、其他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Z25-03-0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律师事务所入围项目己由项日审批批准,项日资金来源
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日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
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律师事务所入国项目项日
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7个标段:
(001)总行法律顾向律师事务所入围:为全行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002)沈阳分行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入围:为沈阳分行提供法律顺问服务
(003)本埠外聘代理律师事务所入围:为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埠提供法律服务
(004)沈阳分行外聘代理律师事务所入围:为葫芦岛银行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提供法律
目
服务
(005)营口分行外聘代理律师事务所入围:为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提供法律
服务
(006)鞍山分行外聘代理律师事务所入围:为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提供法律
服务
(00?)疑难案件外聘代理律师事务所入围:为全行提供疑难案件法律服务
001标段和002标段兼投不兼中:
001标段和(003-007)标段兼投兼中:
002标段和(003-007)标段兼投兼中:
003标段、004标段、005标段、006标段和007标段兼投不兼中,
入围数量:
(001)总行外聘法什顾间律师事务所入围:2家
(002)沈阳分行外聘法律顾向律师事务所入围:1家
(003)本埠外聘代理仲师事务所入围:5家
(004)沈阳分行外聘代理律师事务所入围:3家
(005)营口分行外聘代理律师事务所入围:1家
(006)鞍山分行外聘代理律师事务所入用:1家
(007)疑难案件外聘代理律师事务所入围:3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总行外聘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入围:
1,投标人须具有通过年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及近三年内未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声明函:
3.投标人具有专职律师十人及以上: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银行常年法律顾问的工作经验的声明函。
(002)沈阳分行外聘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入围:
1,投标人须具有通过年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及近三年内未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声明函:
3.投标人具有专职律师十人及以上:
4.投标人拟派本项日的项日负责人具有银行常年法律顾问的工作经验的声明函。
(003-006)外聘代理律师事务所入围:
1.投标人须具有通过年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设标人具有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及近三年内未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声明函:
3投标人具有专职律师十人及以上: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主办律师具有银行相关诉论案件工作经验的声明函。
(007)疑难案件外聘代理律师事务所入围:
1.投标人须具有通过年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及近三年内未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声明函:
3.投标人具有专职律师三十人及以上(包括注册在总所及各分所的专职律师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主办律师具有银行相关诉论案件工作经验的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24日08时30分到2025年02月07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1、按下列要求邮件获取:1)执业许可证等主体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购买无需提供4)被授权人最近6个月的社保记录(法
定代表人购买无需提供,2、上述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
箱(LNTZBMYX126.c0m)后致电15204089470.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领取采购文件-单位
名称“
经代理机构确认后,投标人将购买采购文件的款项汇至代理机构账户(账户名称:辽宁同正
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广发银行沈阳北站支行,账号:9550880208028000197),
代理机构确认款项到账后,将采购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投标人。(招标文件售价:人
民币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4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同正工程项日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天坛南街8-12号2
栋2-5-1)
七、其他
1、项日编号:T225-03-001
2、项目名称: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律师事务所入围项目
3、招标内容:2025年度律师事务所入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资金米源:自筹资金
必
5、服务周期:合同一年一签,通过对律所的服务质量、服务效岸、服务水平、影务态度、
职业道德及执业纪律情况等进行后考核,考核台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延续最长时限不
超过3年,未结案件由原律所继续代理。
6、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7、发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itp:/m,cebpubservice..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429-3103062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同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天坛南街8-12号禹洲广场2座二单元五楼2-5-1室
联系人:刘工
电
话:1520408947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429-310306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同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天坛南街8-12号禹洲广场A2座二单元五楼2-51室
联系人:刘工
电话:15204089470
电子邮件:LNT2 ZBMYX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