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示范工地(二次)招标公告
数字化示范工地(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15年中国联通新疆数字化工地监管系统新建工程数字化示范工地采购项目(招标代理编号:G865-LTSH-ZB-160079),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为2015年中国联通新疆数字化工地监管系统新建工程数字化示范工地采购项目,采购预算为64.02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1.2 招标内容:采购内容(参数详见招标文件)见下表:
序号 内容 名称型号 数量
1 视频监控系统 球机 7
2 枪机 9
3 视频服务器 3
4 2T硬盘 3
5 19寸显示器 2
6 辅材 2
7 施工、调测 2
8 塔机监测系统 四限位塔吊安全监测设备 10
9 升降机监测系统 施工升降机安全检测设备(双笼) 6
10 考勤系统 考勤机 1
11 扬尘噪声监测系统 RJ-201监测主机箱 1
12 扬尘监测仪 1
13 噪声监测仪 1
14 气象监测仪 1
15 监控球机 1
16 RJ-202扬尘监测仪 1
17 RJ-203噪声监测仪 1
18 RJ-204气象监测仪 1
19 RJ-205监控球机 1
20 RJ-206LED显示屏 1
21 施工、调测 1
22 大屏显示系统(2*2) 4屏网络监控一体机 1
23 46寸液晶拼接屏 4
24 挂墙支架 1
26
户外液晶电视
及广告宣传 运输、安装、调测 1
27 70寸液晶电视机 1
28 户外挂架 1
29 电脑主机 1
30 视频枪机牌提示 4
31 扬尘噪音监控设备提示 1
32 宣传项目喷画 4
33 生活区品牌宣传 8
34 办公楼品牌宣传 1
35 Wifi设备提示 1
36 项目展示 4
37 塔吊数字设备子提示宣传 1
38 塔吊数字设备提示牌 4
39 宣传栏 2
40 安装费 1
41 宣传短片(12分钟) 12
42 宣传短片(3分钟) 3
1.3 供货时间:自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起15日内完成供货安装;
1.4 项目实施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联通公司;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投标一览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注册资金必须达到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2.1.2投标人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
2.1.3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的合法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2财务要求:
投标人必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14年和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
2.3投标产品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投标产品(四限位塔吊安全监测设备)须具备国家建筑城建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且须通过国家特种设备检测机构出具的起升高度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力矩限制器型式试验报告。
2.3.3投标产品(球机、枪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
2.3.4投标产品应为成熟、稳定的产品,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以来应具有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单项合同金额累计达到70万元及以上;
(2)以上业绩累计金额达到200万元及以上;
(3)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合同须包括首页、金额页、签章页等关键页,如合同为框架协议,须附协议下相应订单,否则一律不予认可,原件备查。
2.4人员要求:投标人必须配备本项目负责人1名,相关技术人员1名,须提供相关人员2016年1月至今的社保证明文件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2.5信誉要求:提供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有效的资信等级证书或2016年1月1日之后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2.6其他要求:
2.6.1申请人信誉良好,无涉及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在中国联通集团范围内无不良记录、无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 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
(5) 投标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7) 不满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2.6.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3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资质、业绩等证明材料的,必须为投标人本人的资质、业绩等材料,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说明外,否则一律不予认可。如存在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不得通用。
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联通的投标,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12月23日至2016年12月27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下午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电信培训中心3号楼408室(卫星广场旁)。
4.1.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当委托经办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
4.1.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本项目标书费不接收现金,请各投标人通过网上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并提供汇款凭证等证明。招标代理银行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东省肇庆分行
账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八分公司
账 号:****************948
4.1.5 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1日13时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黄河路304号达兴商务大厦B座10层104室。
5.2 本项目开标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2 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6.3 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 供应商注册要求
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但尚未注册的投标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平台”(网址: https://www.cuecp.cn)完成注册工作,成为联通系统在册供应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黄河路168号
联 系 人:徐经理 电 话:156*****427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新疆办事处:新疆乌市经济开发区中亚南路20号电信培训中心3号楼408室
项目负责人:邹海燕 电 话: 186*****923
电子 邮 箱:********9@qq.com">********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2 月2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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