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五华区民政局 2025 年度法律顾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鼎)招文第(2025)-11-1 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
一、招标条件
本五华区民政局 2025 年度法律顾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国有资金 22.5 万元,招标人为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五华区民政局 2025 年度法律顾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五华区民政局 2025 年度法律顾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五华区民政局 2025 年度法律顾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公
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1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2 月 06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地点:云南鼎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
中心 B 座 14 楼)方式:持 1)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2)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单位将被拒绝。售价:400.00 元,售后不
退。申请人需开具招标文件费用及招标代理费发票的,必须公对公汇款。(户名:云南鼎鑫
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2202014170000845,开户银行:民生银行昆明高新支行)。
采购人不提供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2 月 11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云南鼎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
中心 B 座 14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2 月 11 日 10时 00 分
开标地点:云南鼎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
中心 B 座 14 楼)
七、其他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条件
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昆明五华区民政局委托云南鼎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五华区民政
局 2025 年度法律顾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申请人参加磋商。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 项目编号:(鼎)招文第(2025)-11-1 号
2.2 项目名称:五华区民政局 2025 年度法律顾问
2.3 项目概况:根据《昆明市五华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区属各部门需建立法律
顾问制度,本次拟招选年度法律顾问,提供 2025 年度的法律顾问及诉讼代理等专项法律服
务,具体包括: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重大决策支持法律服务、合同起草审查服务、合同管理
优化服务,诉讼应诉、出庭及对应的手续法律事务,诉讼代理等专项法律服务。
2.4 预算金额:225000.00 元/年,其中年度法律顾问服务 3 万元/年,诉讼代理等专项法律
服务事项 1.5 万元/件。
2.5 采购范围:提供年度法律顾问服务及诉讼代理等专项法律服务,其中诉讼代理等专项法
律服务包括下列内容:①.接受委托代理诉讼或者复议案件;②.接受委托代理履行监护人职
责服务事项;③.接受委托对收养人资格条件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意见;④.接受委托代理履
行遗产管理人职责服务事项。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采购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2.6 服务期限:年度法律顾问服务期限为 1 年;诉讼代理等专项法律服务期限至服务事项终
止,具体的时间以采购人委托和事务完结为准。
2.7 质量标准:按照《昆明市五华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依法依规按流程开展法律顾
问活动。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 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
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 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取得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事
务所分所(律师事务所分所参加磋商的,须取得总所授权)。
3.3 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受聘于申请人单位,并具备律师执业资格证(律师
执业资格证须年度检审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且执业类别为专职律师,执业 5 年(含)以上;近
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须在响应文件中出具承诺函)。
3.4 服务团队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服务团队成员不少于(含)2 人且均
受聘于申请人单位,均须具备律师执业资格证(律师执业资格证须年度检审合格并在有效期
内);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均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须在响应文件中出具承诺函)。
3.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
表,新成立不满 1 年的无需提供。
3.6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3.7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期在 2023 年 01 月至本项
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成立未满
3 个月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
纳税收和社保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合理可信的情况说明)。
3.8 申请人信誉:①2022 年至今申请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申请人没有处于被
责令停业,无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被项目所在
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提供承诺书)
②. 申请人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
(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查询截止
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记录为上述网
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自行承诺或提
供截图,以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磋商文件
4.1 时间:2025 年 01 月 24 日至 2025 年 02 月 06 日,每天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地点:云南鼎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 B 座 14
楼)
方式:持 1)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2)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购买竞争性磋商
文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单位将被拒绝。
4.3 售价:400.00 元,售后不退。申请人需开具招标文件费用及招标代理费发票的,必须公
对公汇款。(户名:云南鼎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2202014170000845,开户银行:
民生银行昆明高新支行)。
4.4 采购人不提供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
五、响应文件提交
5.1 截止时间: 2025 年 02 月 11 日上午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
起至申请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10 个日历天)
5.2 地点:云南鼎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 B
座 14 楼)
六、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6.1 时间:2025 年 02 月 11 日上午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6.2 地点:云南鼎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 B
座 14 楼)
七、公告期限
7.1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采
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昆明五华区民政局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正义路正义坊 42 号
联系人:王思维
电话: 0871-63626596
代理机构:云南鼎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 B 座 14 楼
联系方式:张皓天 、苏艳 0871-65847248、15969402895、1388890826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正义路正义坊 42 号
联 系 人:王思维
电 话: 0871-6362659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鼎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 B 座 14 楼
联 系 人: 苏艳
电 话: 13888908269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