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资本运营中介机构库1境内招标公告

集团公司资本运营中介机构库1境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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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中介机构库 1(境内)(二次招
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中介机构库 1(境内))已审批,资金
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
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CNNC-FW-GKZB-25-0004
2.2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中介机构库 1(境内) (二
次招标)
2.3 招标项目概况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拟进行资本运营中介机构库 1 招标,集团总部及成员单位在
聘请资本运营项目中介机构和常年财务顾问时,从资本运营中介机构库 1 中选聘使用。
2.4 招标范围
本次拟选聘入围中介机构主要为集团公司资本运营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的服
务:分析、研究、论证、方案设计、评估、谈判、时间计划安排、陪同调研、初步尽调、
意见建议等服务。
中介机构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中核集团内部资源重组、境内并购重组、改制上市、新三
板挂牌、上市公司再融资、股权多元化、战略咨询、市值管理、股权激励、公司治理、资
本运营规划制定、股权投资项目可行性论证、资源推介、培训交流、金融资产管理(投
资、出售)、融资顾问、产融结合研究等。
2.5 项目地点:以各成员单位具体服务地点为准。
2.6 服务期限:入围资本运营中介机构服务期限为 2025 年-2027 年。
2.7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①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或境外合法设立且
有效存续的企业,投标人必须为总部;若投标人为境外企业,可授权其境内常驻机构办理相
关事宜 ;
② 投标人须具有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上市公司保荐承销、并购重组资质(需提供证明材
料)。
(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 3 年(2021 年~2023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
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未被处于责令停业、
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信誉要求: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
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20 天内,如未能提供,以评标委员会当
日查询情况为准);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入库机构最近三年不得存在影响其正常开展境
内、外保荐承销、财务顾问、债券承销等相关投资银行业务的重大处罚。
(4)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2~2024)每年需完成三个及以上境内资本运营项目;(需提供项目列表
及带有日期的相关证明材料)
(5)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需在相应业务方面有 10 年以上工作经验(自行提供证明材料),项目成员
在相应业务方面富有经验并能提供专业服务。
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人员 35 人以上,其中保荐代表人 4 人及以上;(投标人在投标时
须提供人员清单以及对应资质的证明材料)
(6)其他要求
近三年(2021-2023)在证监会分类评级结果中均获 BBB 级及以上评价;(投标人在
投标时须提供对应证明材料,如网站截图等)
近三年(2022-2024)业务主要开展区域或行业领域排名前 50 名;(需提供证明材
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购买不收取费用。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5 年 1 月 25 日 2:00—2025 年 2 月 7 日 17:00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
行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
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
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
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中介机构库 1(境内)
(二次招标)),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
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
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招标文件的;
(2)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
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2 月 18 日 9 时 00
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12 号核建大厦 1 层会议室。投标文件
接收人:吕雪,电话 17710569803。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
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2 纸质版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前派人送达本项目招标文件指定地点或者提前顺丰
快递邮寄,不接受同城送或闪送。采用邮寄方式的,投标人须确保投标文件邮寄至招标项
目负责人本人,因邮寄至快递柜或其他接收地点/接收人而导致的文件丢失或延误,由投标
人负责。提示:1)投标文件寄出后,请及时联系接收人确认是否寄达。2)投标人对递交
投标文件的方式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招标项目负责人,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5.3 本项目开标过程通过腾讯会议软件进行视频直播,投标人可登录开标室参加视频
开标会。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可在视频开标会中提出,招标代理机构作出即时答复并
形成记录。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 1 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12 号核建大厦 1 层。
联系人:吕雪
电话:17710569803
电子邮件:lvxue@puyuan.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不接受招标文件的疑义,仅接受对资
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的异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
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
8.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
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本次招标仅限于相关中介入围中介机构库,选聘不超过 15 家中介机构,不承诺能够签
订相关业务的经济合同。后续将根据实际需要,由需求单位在入围的中介机构中通过竞争
性谈判的方式选择,项目费率原则上不得超过本次报价所报费率,若针对特殊项目,
可由需求单位与入围供应商谈判确定
招标人: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1 月 25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中介机构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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