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市国有农业用地规模化经营项目田间配套项目一标段-招标/资审公告

嫩江市国有农业用地规模化经营项目田间配套项目一标段-招标/资审公告


嫩江市国有农业用地规模化经营项目(田间配套)项目一标段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QTSG0000G25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嫩江市国有农业用地规模化经营项目(田间配套)项目已由嫩江市经济开发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嫩江市经济开发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嫩江市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宏昌拍卖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嫩江市国有农业用地规模化经营项目(田间配套)项目一标段

2.2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本项目总建设规模为2万亩,一标段灌溉与排水工程(新建建筑物方涵7座)、田间道路工程(修缮田间道路3条总长度 17.931k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第一标段。

2.4工程建设地点:嫩江市大治林场。

2.5招标控制价:第一标段********.74元。

2.6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3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4月30日,总工期61日历天。上述开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要求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失信行为记录,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项目管理机构至少包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应具有有效的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施工员(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岗位证书)1人、质量员(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岗位证书)1人、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少于1人,以上人员要求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合法在职人员,并提供项目经理近三个月(2024年11月-2025年01月)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明细(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提供信息不实,其投标将被否决。

3.4信誉要求

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核查路径:<国家税务总局>查询网址:http://hd.chinatax.gov.cn/;

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核查路径:<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

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兼投不兼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01月24日18时00分至2025年02月0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02月17日09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25年02月17日0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线上开标:该项目为线上开标。

6.2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嫩江市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于先生

电 话:138*****522

招 标 人:嫩江市经济开发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嫩江市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045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宏昌拍卖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梅先生

电 话:0451-********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国有 经营 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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