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理(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土地整理(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市建安[2007]001号
三明市建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长泰县岩溪镇人民政府委托,对长泰县白庄洋土地整理(一期)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 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1.1本次招标项目为:长泰县白庄洋土地整理(一期)工程(招标编号为 市建安〔2007〕001号),闽财指[2006]1324号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规模为 7002亩(新增耕地558亩)约1200万元 本工程分为B、C区。具体划分如下:;已由
B区位于溪边村以南,石铭村道、省道郊柏线以西,属石铬村及上蔡村的北部,整理面积约3332亩;
C区位于上蔡村道以南,省道郊柏线以西,属上蔡村,整理面积3669亩。
1.2工程建设地点为 长泰县岩溪镇;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  符合开工求 ;
1.3本工程(即B、C区)计划开工日期为2007年3月 20日,总工期510日历天;
1.4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1.5资金来源:省级耕地开发专项资金。
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的时间为 2007三明市新市中路208号市建委大楼六层。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本)每份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年1月23日至2007 年1月 27日,每天上午 8 时30分至 11时3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正常报名);出售地点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经年检合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主营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法人。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项目经理资质(须经年检合格);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
5.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7年 2月12日10时 00 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长泰县岩溪镇政府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报名回执单。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人:长泰县岩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 长泰县岩溪镇,邮编:363902
电话: 黄海平 传真:****-*******
联系人: ****-*******
招标代理机构:三明市建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新市中路208号六层,邮编: 365000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张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长泰县岩溪镇财政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长泰县支行岩溪分理处
帐 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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