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钢材、水泥招标公告
建筑钢材、水泥招标公告
新建黔江至张家界至常德铁路项目自购物资(建筑钢材、水泥)第二次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SJWZ-2016-15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黔张常铁路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新建黔江至张家界至常德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4〕14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黔张常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黔张常铁路项目经理部,作为黔张常铁路QZCZQ-4标的承包人,为确保物资供应,现对本标段剩余工程所需的部分建筑钢材、水泥,第二次实施公开招标采购,根据 《关于全面营改增后有关问题协商会议纪要》铁总财函[2016]515号和黔张常铁路公司的相关规定,此次招标物资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共同采购并签订三方合同。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3号令);
(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令);
(4)《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5〕116号);
(5)《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6)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新建黔江至张家界至常德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4〕1421号)。
(7) 铁总财函[2016]515号“关于全面营改增后有关问题协商会议纪要”;
(8)黔张常铁路公司对建设物资招标采购的相关规定;
(9)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QZCZQ-4标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黔张常铁路项目经理部:正线起讫里程为:DK51+300~DK79+725.3,正线长度28.455正线公里,线路经来凤县。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路基15段4.498km,桥梁16座5834延米,隧道14座18134米。车站1座(来凤站),来凤梁场559单线孔梁制架(包含5标276孔制架梁)。永临结合的电力供电线路1处约7km,合同金额18.8亿,合同工期56.5个月,开竣工日期 2015年3月15日-2019年11月30日。
2.2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2.3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2.4资金来源
铁路建设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见公告附件1);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3.3 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
3.4 投标人未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GC4-02包件,SN4-01包件、SN4-02包件2015年原中标供应商及生产厂家再次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纸质和电子版两种方式同时发售(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2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6年12月23 日至2016年12月28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 时,下午15:00 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黔张常铁路项目经理部(湖北省恩施州来凤县档案馆14楼)持投标申请表(附表2)、本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到财务部交标书款。
5.3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6年12月23 日至2016年12月28 日(节假日除外)将投标申请表(附表2)、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传真或扫描发送至招标人指定的购买标书联系电话或邮箱,并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转入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开户名称: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黔张常铁路项目经理部;开户银行:建行来凤支行;账号:****************7777),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 、物资名称、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投标人将银行回单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人指定邮箱,招标人收到信息经核实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申请表提供的邮箱中。投标人收到电子版招标文件后,应及时回函确认,确认函应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或扫描发送至招标人指定的购买标书联系电话或邮箱。
5.4 不接受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的潜在投标人针对相应包件的报名。
5.5招标文件由招标人组织出售,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一包一投,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年1 月 18 日8:0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18 日8:30时,地点为:湖北省恩施州来凤县档案馆14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
7.1时间:2017年1 月18 日8:30时。
7.2地点:湖北省恩施州来凤县档案馆1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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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现场勘察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考虑路况复杂,交通、施工便道等因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工地,具体可与招标人联系。
10.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黔张常铁路项目经理部
购买标书联系方式表
序号 | 物 资 名 称 | 购买标书联系电话及传真 | 购买标书联系邮箱 |
1 | 建筑钢材 | 13886756999 18307183828 | 780782955@qq.com |
2 | 水泥 |
二O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表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招标人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1 | 建筑钢材 | GC4-03 | 吨 | 15000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黔张常铁路项目经理部 | 1.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投标产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获得并提供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至少两份近三年内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7.其他: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生产厂不得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厂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 8. 已参与新建黔江至张家界至常德铁路项目自购物资联合采购招标(招标编号:QZCWZ-2015-01)并中标钢材GC4-02包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 1000 | 20 |
注: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招标人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2 | 水泥 | SN4-03 | 吨 | 30000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黔张常铁路项目经理部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生产厂具备年生产能力100万吨及以上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拥有旋窑、立窑生产线生产厂的产品,须具备低碱水泥(含碱量≤0.60%)生产能力。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有效的投标物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近三年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检测报告。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至少两份近三年内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7.其他:代理商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生产厂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不接受联合体及粉磨站投标。 8. 已参与新建黔江至张家界至常德铁路项目自购物资联合采购招标(招标编号:QZCWZ-2015-01)并中标水泥SN4-01、SN4-02包的生产厂家不得再授权代理商或直接参与本包件投标。 | 1000 | 10 |
注: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表
招标编号:ZTSSJWZ-2016-
投标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人联系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法人委托人 | ||
投标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电子邮箱 | ||
申请投标包件及说明: 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转帐或电汇 | |||
(招标人全称): 在阅读和理解了本次招标公告后,认为我单位符合招标公告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在此特向贵方提出参与招标编号的上述申请投标包件号的投标报名,特此申请。本投标单位有关信息如上。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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