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高新区配套基础设施新建西燕路、西燕路桥及管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大厂高新区配套基础设施新建西燕路、西燕路桥及管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大厂高新区配套基础设施新建西燕路、西燕路桥及管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厂高新区配套基础设施新建西燕路、西燕路桥及管线工程监理已由 大厂回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大审审批[2023]00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专项债券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大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建设规模:项目拟用地面积为3.1625公顷,主要建设西燕路、西燕路桥的道路桥梁工程及配套给排水工程、再生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通信工程、热力工程等。其中新建道路全长659.123米,道路红线宽度为4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时速为50km/h;西燕路桥设计总长度为82.58米,桥面宽度38米。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结束止。最高限价:******.07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1-26 08:30至2025-02-0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2-20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双盲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7.2因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大厅交易方式,特别说明如下:(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2)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使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招投标过程。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如对正确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拨打系统内客服电话咨询。(3)以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的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投标人须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用于电子平台上传投标文件;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到达开标现场,在任意地点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以下简称:“网上开标大厅”)参加本项目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网上开标大厅与现场开标主持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未按规定时间、方式、格式提交电子文件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电子交易平台不予受理。逾期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各投标人均可提前进入网上开标大厅,选择进入对应项目的开标会议区进行在线签到。登录廊坊市网上开标大厅:http://222.222.66.156:805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根据操作手册(请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中下载)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在开标过程中如有疑义请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投标人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无效文件及澄清、唱标、开标结果等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5)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获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同时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7.3涉及到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和更正信息将统一通过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请随时关注网站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信息而影响其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渠道方式: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大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何震 联系电话:0316-*******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大厂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6-******* 电子邮箱:dcjsj2020@126.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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