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关于进一步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丽政发〔2024〕15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内容的具体实施细则(试行)制定如下:

一、《通知》中第一点“鼓励引客入丽”第一部分

“凡组织市外游客来丽年累计1000人以上,并在市区住宿1晚以上、游览丽水A级收费景区2个以上的市本级旅行社实行分段超额累进奖励。”操作办法如下:

(一)奖励对象:市本级旅行社(含在市区注册、并具有旅行社资质的旅游公司)

(二)认定标准:

1.游客定义:市外游客指的是市外国内游客,境外游客单独计数和奖励。
2.奖励范围:丽水全市范围游览2个(含)以上丽水A级以上收费景区,并在市区星级饭店或其它旅游饭店(含绿色饭店、特色文化主题饭店、品质饭店)住宿1夜(含)以上的市本级旅行社,总量达1000人(含)起实行分段超额累进奖励,每5000人为一个奖励梯度,即年累计1000-4999人的,给予20元/人奖励;年累计5000-9999人的,给予25元/人奖励;年累计*****-*****人的,给予30元/人奖励;年累计*****-*****人的,给予35元/人奖励;年累计*****人以上的,给予40元/人奖励。市外国内游客奖励单家旅行社每年奖励总额不超过 80万元。

凡组织境外游客200人(含)以上且在市区星级饭店或其它旅游饭店(含绿色饭店、特色文化主题饭店、品质饭店)住宿1晚(含)以上,并游览丽水A级收费景区2个(含)以上的市本级旅行社,给予65元/人奖励。

(三)申报流程: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文件向市文广旅体局提出申请,经市文广旅体局、市财政局审核,向社会公示无异议,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给予奖励。

(四)申报材料:《丽水市本级旅行社地接奖励申报表》以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二、《通知》中第一点“鼓励引客入丽”第二部分

“鼓励引进以市场化方式在丽举办的大型会议、节事活动等”,操作办法如下:

(一)奖励对象:在丽水市区以市场化方式举办大型会议、节事等活动的相关市场主体。

(二)认定标准:对单次活动在市区消费(场租、住宿、用餐支出)达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上、40万元以上的活动举办主体,分别奖励1万元、2万元3万元。对单次活动在市区消费(场租、住宿、用餐支出)达50万元以上的活动举办主体,按消费支出的10%予以奖励。单次活动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申报流程:在年度政策截止日期后的30个工作日内,由活动主办方根据申报文件向市文广旅体局提出申请,经市文广旅体局、市财政局审核,向社会公示无异议,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给予奖励。

(四)申报材料:《丽水市本级大型活动奖励申请表》以及活动支出明细等必要的证明材料。

三、《通知》中第一点“鼓励引客入丽”第三部分

“设立旅游送团特别贡献奖,市级财政每年安排奖励资金控制在100万元以内,对组织市外游客年累计5000人以上且游客总数排名前 10 的市外旅行社进行奖励”,操作办法如下:

(一)奖励对象:(含在丽水市外注册、并具有旅行社资质的旅游公司)

(二)认定标准:

1.奖励送团人数前10名的市外旅行社(要求年组织市外游客累计5000人以上),其中第1-2名,分别奖励20万元;第3-5名,分别奖励10万元;第6-10名,分别奖励6万元。

2.游客在丽有1晚以上住宿并游览2个以上丽水A级收费景区。

3.此奖与地接奖励可以叠加享受。

(三)申报流程: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文件向市文广旅体局提出申请,经市文广旅体局、市财政局审核,向社会公示无异议,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给予奖励。

(四)申报材料:《丽水市旅游送团特别贡献奖申报表》以及必要的证明材料(依据)。

四、《通知》中第二点“支持大型商演”

“对鼓励引进大型商演项目”,操作办法如下:

(一)奖励对象:在丽水市本级(含经济开发区)举办大型商业演出项目的运营单位。

(二)认定标准:对在市区举办单个商演项目票房100万元以上的经营主体,给予5万元补助;对在市区举办单个商演项目售票*****张以上、且票房500万元以上的经营主体,给予50万元补助;对在市区举办单个商演项目售票*****张以上、且票房700万元以上的经营主体,给予70万元补助。

(三)申报流程: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文件向市文广旅体局提交申请及相关佐证材料,由市文广旅体局委托第三方对票房进行审计,核定补贴金额,经市文广旅体局、市财政局审核,向社会公示无异议,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给予奖励。

(四)申报材料:申报单位《营业执照》《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性演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售票数量以大麦网等经许可销售营业性演出的平台提供的实际销售数据为准;售票金额需提供相关票务销售明细及财务报表等证明材料。

五、《通知》中第三点“优化通景交通”

“对景区直通车线路每年营运达到 2400 趟次(往返按 2 个趟次计算)以上的经营主体每年予以财政补助 20 万元”,操作办法如下:

(一)奖励对象:具备旅游车运营、客运资质道路运输经营主体

(二)认定标准:县(市、区)、景区和道路运输经营主体常态化开通(含中转)从市区交通枢纽直达景区的直通车线路。对景区直通车线路每年营运达到2400趟次(往返按2个趟次计算)以上的经营主体每年予以财政补助20万元。

(三)申报流程:开通前向市文广旅体局报备开行线路、时刻表、票价等内容(该细则发布前已经开通的专线进行补报备);运营满一年时间后,向市文广旅体局提出申请,经市文广旅体局、市财政局审核,向社会公示无异议,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给予奖励。

(四)申报材料:《项目认定奖励申报表》以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六、《通知》中第五点“鼓励多元推广”

“对利用各大新媒体平台推广丽水区域形象的原创视频或图文(使用丽水财政资金以及行政机关组织创作的除外)发布者,根据单个视频或图文的全网传播指数予以奖励,市级财政每年安排奖励资金控制在100万元以内”,操作办法如下:

(一)奖励对象:主要新媒体平台(含抖音、微信视频号、小红书)推广丽水区域形象的原创视频或图文(使用丽水财政资金以及行政机关组织创作的除外)发布者。

(二)认定标准:

1.原创性:原作者提交的作品必须并对该作品享有独立、完整、无争议的著作权,政策实施前未在其他平台发布。

2.质量要求:作品能够准确传达丽水文化旅游的特色和魅力。短视频作品时长不少于20秒,不超过5分钟,画质清晰,声音清楚,剪辑流畅,具有一定的创意和艺术感染力;图文作品要求图片不少于9张,文字不少于100字,图片清晰美观,文字生动有趣。

3.版权声明:入选的个人/机构原创作品,丽水市文广旅体局享有使用权,有权将投稿作品进行编辑修改,有权将入选作品用于丽水文旅的宣传推广活动,该个人/机构有署名权。

4.话题及内容:作品须在抖音、小红书、视频号等新媒体账号渠道发布,并添加指定的话题标签( #丽水文旅 #丽水旅游),符合丽水文旅内容(申报后将组织专家对内容是否符合文旅主题进行审核),在全网持续引爆话题热度。

5.参评要求及提供资料:投稿的账号必须进行实名认证,每个帐号每年度限申报5条。

6.对符合要求的作品,针对视频和图文分别按照全网播放量进行排名。对排名进行奖励的作品,组织专家进行内容审核,审核通过的给予奖励。视频作品第1-10名,分别给予每条3万元奖励;第11-30名,分别给予每条1万元奖励;第31-60名,分别给予每条5000元奖励;第61-110名,分别给予每条3000元奖励。图文作品第1-10名,分别给予每条1万元奖励;第11-30名,分别给予每条5000元奖励。

(三)申报流程:审核以收到的最终截图数据为评选依据,在年度政策截止日期后,投稿作品流量的再增长不计入统计中。要求年度政策日期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文件向市文广旅体局提出申请,经市文广旅体局、市财政局审核,向社会公示无异议,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给予奖励。

(四)申报材料:

1.评选作品原视频(原图片);

2.平台主页个人ID的截图;

3.个人主页申报作品的长截图;

4.申报作品含有播放量的截图、作者姓名及联系方式或本人微信号等。

七、附则

1.本细则涉及的申报材料根据每年的实际情况作必要调整,具体以每年的申报通知为准。

2.本细则政策按就高不重复享受原则予以补助或奖励。

3.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丽水市直财政专项资金信用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文件,企业被列入负面清单以及当年有发生重特大旅游安全责任事故等情况的将不予奖励扶持。

4.本细则为《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生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丽政发〔2021〕2 号)政策及其36号《实施细则》的补充提级,原有相关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其它政策继续执行。

5.以上奖励资金政策奖励资金由市财政承担,《通知》中明确由县级财政承担的,请各县(市、区)自行制订实施细则。

6.本细则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未尽事宜由市文广旅体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1.《丽水市本级旅行社地接奖励申报表》

2. 《丽水市本级大型活动奖励申报表》

3. 《丽水市景区直通车奖励申报表》

4.《丽水市旅游送团特别贡献奖申报表》


附件1

丽水市本级旅行社地接奖励申报表

申报单位

(盖 章)


法人代表


社会统一

信用代码


经办人


手机号码


单位地址


单位性质


文件依据及文号


奖励人次

(人)


申请奖励

金 额

(元)

小写:

大写:

账户开户行


银行账号


初审意见

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丽水市本级大型活动奖励申报表

申报单位

(盖 章)


法人代表


社会统一

信用代码


经办人


手机号码


单位地址


单位性质


文件依据 及文号


活动支出金额(元)


申请奖励

金 额

(元)

小写:

大写:

账户开户行


银行账号


初审意见

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丽水市景区直通车奖励申报表

申报单位

(盖 章)


法人代表


社会统一

信用代码


经办人


手机号码


单位地址


单位性质


文件依据及文号


奖励趟次


申请奖励

金 额

(元)

小写:

大写:

账户开户行


银行账号


初审意见

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丽水市旅游送团特别贡献奖申报表

申报单位

(盖 章)


法人代表


社会统一

信用代码


经办人


手机号码


单位地址


单位性质


文件依据及文号


送团人次

(人)


账户开户行


银行账号


初审意见

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盖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文化和旅游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