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岗区平湖街道良安田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草案》的公示
关于《龙岗区平湖街道良安田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草案》的公示
《龙岗区平湖街道良安田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草案)》已经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2025年第1次业务会审议通过,依据《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规定》(深规划资源规〔2019〕4号),现将拟定的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草案)进行公示。
《龙岗区平湖街道良安田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草案)》一览表
序号 | 街道 | 单元名称 | 申报主体 | 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平方米) | 备注 |
1 | 平湖 | 良安田中心片区 | 深圳市良安田股份合作公司 | ******.6 |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②拟拆除用地范围内应落实一处不小于*****平方米的教育设施用地、不少于1807平方米文化设施用地、不少于2030平方米行政办公用地、不少于2442平方米公共绿地等公共利益用地,公共利益用地总计不少于*****.5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 ③更新单元规划阶段落实深圳市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
特别提示: 1.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在本表所列的计划有效期内,更新单元规划未获市政府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的,更新计划失效。 4.本表所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建设要求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
一、现场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一楼宣传栏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飞大道983号黄阁坑股份大厦
(二)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平安大道309号
(三)深圳市良安田股份合作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良安田社区爱良路22号1栋401
(四)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良安田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单元项目现场
地址:龙岗区平湖街道良安田社区丹平路239号
二、公示网站
深圳市龙岗政府在线(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网站https://www.lg.gov.cn/bmzz/csgxj/
三、公示平面媒体
深圳商报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自2025年1月26日至2025年2月14日。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的方式对公示计划调整草案提出意见。公众意见征询表反馈地址:
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6号综合咨询窗口:龙岗区龙岗中心城龙翔大道8033-1号(联系人:龙工,联系电话:0755-********)
特此公示。
附件:1.《龙岗区平湖街道良安田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草案)》的公示公众意见征询表
2. 龙岗区平湖街道良安田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5年1月26日
标签: 城市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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