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工程中心热动力站锅炉烟气处理改造工程振动流化床干燥机二次招标公告
公用工程中心热动力站锅炉烟气处理改造工程振动流化床干燥机二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公用工程中心热动力站锅炉烟气处理改造工程振动流化床干燥机采购项目(招标编号:SHM-Z05-(2016)第083号)
二、招标人:陕西延长中煤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三、招标机构: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四、项目范围: 公用工程中心热动力站锅炉烟气处理改造工程振动流化床干燥机两套
五、供货周期:60天
六、标段划分:划分1个标段。
七、投标人资质要求:
7.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是振动流化床干燥机生产企业,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7.2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3 具有制造商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证明或其他国际认证证明;
7.4 近年(自2013年1月1日至今)具有振动流化床干燥机成功正常运行2年以上业绩至少3项(每项业绩指一个独立项目业绩),并提供订货合同、用户评价证明材料及用户联系方式;
7.5 能够提供由投标人生产制造的投标产品样本原件(彩色印刷物);
7.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文件发售:
8.1请有意向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的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上述资料(7.1-7.4所包含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以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单位介绍信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8.2发售时间:2016年12月23日 ~2016年12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休息;
8.3发售地点:西安市解放路83号(东六路)民安大厦二期五楼招标五部;
8.4文件售价:每本 500元,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递交:
9.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9.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西安市解放路83号(东六路)民安大厦二期五楼招标五部;
9.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一、十一、其他:
联系人:肖倩, 电话:***-********,联系邮箱:hmjlzbw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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