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农业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关于收回农业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2009年3月,农业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取得白马镇一宗土地,面积为13.38公顷,划拨决定书编号**********HB0007,用途为科教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经区政府批准,收回农业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土地面积13.38公顷。

  特此公告。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

  2025年1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国有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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