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望路、北津城片区污水管完善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含设计、勘察招标公告
长望路、北津城片区污水管完善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含设计、勘察招标公告
长望路、北津城片区污水管完善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含设计、勘察)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1-26 浏览量:
项目名称 | 长望路、北津城片区污水管完善工程 | ||
项目编号 | 430*****240******* | 全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2403-******-04-05-****** |
交易分类 | 房建市政工程 | 所属管辖范围 | 湘江新区 |
本招标项目长望路、北津城片区污水管完善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含设计、勘察)(项目名称)已由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印发《湖南湘江新区2024年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湘新发〔2024〕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湘新水务环保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湖南湘新水务环保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长望路、北津城片区污水管完善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含设计、勘察)
2.2项目地点:湖南湘江新区观沙岭街道和望岳街道
2.3项目概况:为完善长望路、北津城片区市政污水管网,降低管网空白区占比,并通过管道修复等措施进一步对污水系统提质增效,保障片区水环境安全。主要建设内容为市政道路破除及恢复、市政污水管网补齐、现状排水管网病害修复、市政雨污水错混接改造及重点小区雨污分流改造等。其中市政污水管完善工程涉及市政道路包含金星北路与支路九,金星北路为城市主干道,支路九为城市支路;市政雨污混错接改造工程涉及市政道路包含银杉路、茶子山路、长望路等城市主干路,以及谷岳路、观沙岭路、滨江路、北津城路、岳华路等城市次干道。设计地下管线最大管径<d1000mm。项目建安工程费约4000万元,具体金额以最终批复金额为准。本项目勘察费约21.456万元,设计费约93.695万元
2.4服务期限:120日历天,具体详见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任务书。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勘察范围为长望路、北津城片区污水管完善工程实施范围,具体以经设计盖章确认的正式勘察任务书确定范围为准。具体详见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任务书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完成长望路、北津城片区污水管完善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取得方案审查通知单、初步设计批复,完成施工图审查备案,并配合相应阶段概算、控制价等工作;配合全过程报建出图、相应阶段内外部评审及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服务、设计优化调整等;配合环评、防洪、水保评审(如有)等。具体详见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任务书。(其他)
□监理服务: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其他)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2)两项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排水工程和道路工程设计资质:①排水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②道路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取消参加本地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投标资格。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2025-01-26起)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具备下列(1)、(2)业绩要求中的任意之一,业绩要求如下:(1)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1800天内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不少于12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和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1800天内承担过单项合同勘察服务费不少于6万元的工程勘察业绩。本项业绩要求中,可以是同一项目,也可以是不同项目。如为联合体投标人,本项业绩应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分别提供,即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勘察业绩,承担本项目设计服务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设计业绩。
(2)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1800天内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不少于12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或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1800天内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不少于12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勘察设计业绩。本项业绩要求为同一项目,如为联合体投标,本项业绩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至少须同时包含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服务内容,工程勘察设计业绩须同时包含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服务内容。 (3)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要求:
1)工程勘察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为准。
2)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复印件。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为准。
3)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或工程勘察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和合同复印件。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
4)类似业绩的上述证明资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5)以上资料均不能明确区分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认定。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一致,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任勘察负责人1人(联合体投标时,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为联合体中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名称一致。
(2)拟任设计负责人1人(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一致。。
3.2.7其他要求:(1)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拟任勘察负责人、拟任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招投标阶段不核查上述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拟任项目负责人、拟任勘察负责人、拟任设计负责人均不能为同一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委托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并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
(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担排水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不予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5-01-26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1日9:00时(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招标公告/澄清补充公告(如有)等公告内容。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4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建设局(交通运输局)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
9. 其他9.1本招标项目采用智慧辅助评审,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如有)、图纸(如有)。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智慧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CSGCXZ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GCTF格式投标文件。投标人需要根据电子招标投标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或使用电子营业执照。CA证书办理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电子营业执照可使用微信、支付宝等搜索"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免费申领。
9.2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按2转1或**********。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湖南湘新水务环保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街道金茂广场南塔
邮 编:/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0731-********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588号城科技园5栋502号
邮 编:/
项目负责人:张龙萍
项目负责人电话:0731-********
项目组成员:万莹、符静波
项目组成员联系电话:0731-********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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