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2025年主城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张家港市2025年主城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张家港市2025年主城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张家港市2025年主城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港市2025年主城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已由张家港市数据局以关于张家港市2025年主城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张数投[2024]1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为张家港市建筑工务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张家港市2025年主城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张家港市经开区(杨舍镇),北至人民中路、南至暨阳湖大道、西至港城大道、东至东苑路,改造共涉及10个老旧小区总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
2.2 建设规模:改造内容包括房屋外立面刷新、雨污水管道及设施改造、道路修复及提升等。其中,房屋外立面刷新约16万平方米,雨污管网及设施改造约0.8万米,道路修复及提升约3万平方米,同时对室外停车场及充电桩提升等。
2.3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工期日历天 |
E320*****300019*****003 | 张家港市2025年主城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 张家港市2025年主城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包括外立面刷新、景观绿化、雨污水管道改造、强弱电管道改造、路面修复,增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棚等) | 5200.0 | 180 |
2.4 其他:本项目集中建设单位:张家港市建筑工务处。前期设计单位:江苏华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 是 □ 否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22年01月01日_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000万元的民用建筑工程]_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 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频道企业信息库中为准。以上业绩必须是项目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完成的类似业绩。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 财务要求:/
3.5 信誉要求:/
3.6 其他要求:
省外投标企业需提供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签发的有效的《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扫描件上传到企业信息库(绿化工程不需提供)。
?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结果考评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 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本工程不接受处于违反投标保证信用承诺行为信息公布期内的企业参与投标。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1月27日8时30分至2025年02月08日23时59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02月26日9时30分。
5.2 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6.1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频道https://ggzy.zjgzhcs.com/TPBidder/bidderLogin。
6.2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个标段。
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招标人按下列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
?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按照标段招标控制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招标控制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6.3 ? 本项目采用信用评价分筛选模式,满足条件的投标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具体筛选办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 是 □ 否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张家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处 0512-******** 。
11. 联系方式(异议)
招 标 人:张家港市建筑工务处 |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68号1701室 | 地 址:张家港市国泰北路15号 |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陈彩福 | 联 系 人:朱小燕 |
电 话:133*****911 | 电 话:138*****174 |
传 真: | 传 真:0512-********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cao@163.com |
2025年01月27日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
评标办法前附表
清标标准和评标入围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清标标准 | (1)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 (2)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 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3)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 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认为投标人的投标价有可能无法 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提请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 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2.1.2 | 不再进行后续评标的 情形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 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 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 或者上传,由统一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者从同一个互联 网协议地址上传投标文件的; 6.投标人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及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规 定。 |
2.1.3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不超过 20 家时,全部入围;超 过 20 家时,根据下列方法入围进入后续评标程序的投标人。 1.入围方法: ?直接确定: ?方法一; □方法二; □方法三; □方法四; □方法五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 □方法二; □方法三; □方法四; □方法五 2.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三。其中: |
方法二中: R=(R 一般不少于 15 家) 方法三中: R=(R 一般不少于 15 家且应明确取平均值以上和以下的具体数 量) 方法四中:G1、G2 值的抽取范围分为; R=(R 一般不少于 15 家); 方法五中:G1、G2 值的抽取范围分为; R=(R 一般不少于 15 家); | ||
2.1.4 | 当确认存在评委评审 或计算错误情形的 | 评标入围结果: ?按实确定□不予调整 |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 . 2 . 1 | 形式评审 标准 | 投标文件签字 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7.6 项规定 |
投标文件格 式、内容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的要求,实质性内容齐全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项目负责人到 场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5.1.3 项规定 |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一致 | ||
2 . 2 . 2 | 资格评审 标准(适用 于未进行 资格预审 项目)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 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定 | ||
拟派项目负责 人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2 . | 响应性评 审标准 | 无效标判定 | 详见本章附件二“无效标条款 ”内容 |
2 . 3 | |||
详细评审(评定分离)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 . 3 . 1 | 技术标评 审 | 总体概述:施工 组织总体设 想、方案针对性 及施工标段划 分 |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
施工现场平面 布置和临时设 施、临时道路布 置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 ||
施工进度计划 和各阶段进度 的保证措施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保证措施 | ||
劳动力、机械设 备和 材料投入 计划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 材料投入计划 | ||
关键施工技 术、工艺及工程 项目实施的重 点、难点和解决 方案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
新技术、新产 品、新 工艺、 新材料应用 | 新技术、新产品、新 工艺、新材料应用 | ||
施工过程各阶 段质量安全的 保证措施,建筑 垃圾处置方案 |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危大 工程安全管理措施方案 | ||
2 . 3 . 2 | 投标报价 评审 | 投标报价得分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 低 1%扣0.6 分(不少于 0.6 分),每高 1%扣0.9 分(负偏离扣 分的 1.5 倍);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2 . 3 . 3 | 资信标评 审 | 投标人业绩评 分标准 |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2021 年 12 月 01 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单 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4000 万元的民用建筑工程,有 1 个得 1 分, 最高得 2 分。 |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 目)、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 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 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以苏州市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频道企业信息库中为准。以上业绩必 须是项目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完成的类似业绩。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投标报价:84 分 施工组织设计: ?8 分(打分制) □(合格制) 投标人业绩:2 分 投标人信用标:6 分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直接确定: □方法五;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 ?方法二; □方法三; □方法四; □方法五。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四,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K值取值范围:95%-98%,抽取每档按0.5%计,开标时随 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K1值取值范围:95%-98%,抽取每档按0.5%计,开标时随 机抽取确定; Q1值取值范围:65%-85%,抽取每档按5%计,开标时随机 抽取确定; K2取值为:90%; 方法四: □K取值为:; □K值取值范围:,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五:K 值取值范围:,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Δ 值取值范围:,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3、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确认存在评委评审或计算错误的,评标基 准价按实计算。 |
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 算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2.3.4(1) | 投标报价得分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 0.6 分(不少于 0.6 分),每高 1%扣 0.9 分(负偏离扣分的 1.5 倍);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2.3.4(2) | ?施工组织设计(打 分制) | 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 审。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 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 评审要点得分如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必须说明原因。 4、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 1 页的,扣□0.01 分?0.02 分。 | |||
暗标响应性评审 |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技术暗标 |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7.3、3.7.4 项规定的,按无效标处理。 | ||||
评审因素 | 分值 | 页数要求 | 评分标准 | ||
总体概述 :施工组织 总体设想、方案针对 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 1 | 2-5 页 |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 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 划分 |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 临时设施、临时道路 布置 | 1 | 2-4 页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 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 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 1 | 2-4 页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 度的保证措施 |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 材料投入计划 | 1.5 | 6-12 页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 入计划 |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 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 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1.5 | 15-28 页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 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 决方案 | ||
新技术、新产品、新 工艺、新材料应用 | 1 | 6-15 页 |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 新材料应用 | ||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 安全的保证措施,建 筑垃圾处理方案 | 1 | 5-10 页 |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 的保证措施,建筑垃圾处置 方案、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措 施方案 | ||
□BIM 等信息技术的 使用 | / | ||||
□项目负责人陈述及 答辩4(采用书面暗标 形式) | / | ||||
2.3.4(2) | □施工组织设计(合格 | 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 |
制) | 审。 | |||
暗标响应性评审 |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技术暗标 |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7.3、3.7.4 项规定的,按无效标处理。 | |||
评审因素 | 页数要 求 | 评分标准 | ||
总体概述 :施工组织 总体设想、方案针对 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 临时设施、临时道路 布置 |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 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 材料投入计划 |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 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 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
新技术、新产品、新 工艺、新材料应用 | ||||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 安全的保证措施,建 筑垃圾处理方案 | ||||
□BIM 等信息技术的 使用 | / | |||
2.3.4 (3) |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21 年 12 月 01 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 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4000 万元的民用建筑工程,有 1 个得 1 分,最高得 2 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 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 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 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以苏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张家港频道企业信息库中为准。以上业绩必须是项目负 责人在本投标企业完成的类似业绩。 |
2.3.4 (4) | 投标人信用标 | 投标人信用标得分=信用评价分*6%(特级、 一级资质施工企业参与 小型工程投标,其信用评价结果按 0.8 系数折算参与评审。) |
2.3.4 (5) | 投标人行为及标后履 约考评扣分 | 按评标时考评扣分时效内的扣分值执行 |
2.3.4 (6) | 其它 | 评分相等时排序原则: ?投标报价低的排名在前 □信用评价高的排名在前 (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
2.4 | 二阶段评审 | □采用?不采用 |
2.4.1 | 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投 标人具体数量 | |
2.4.2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得分应用阶段 |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 |
2.4.3 | 第一阶段评审得分是 否带入第二阶段 | □是□否 |
5.定标(采用评定分离的)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5.1.2 | 定标委员会 | 成员组成:(1)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成员数量为 5 人 以上单数,招标人单位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定标委 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 要负责人参加定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定标委员 会负责人。定标委员会的组建或抽取表由招标人留档备案。 (2)招标人应当建立监督小组对定标过程进行见证监督。监督小组 有权就定标委员会违反定标规则的行为进行质询,但不得就定标涉 及的实质内容 发表意见或者参与定标。 需要明确的应当回避具体情形:①中标候选人的法人或者中标 候选 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②与中标候选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 响对定标公正评审的。 |
5.1.3 | 定标因素 | 评选因素及标准 (1)报价因素:如所有投标报价与算术平均值的偏差率均在【-15% (含)~15%(含)】范围内,不进行价格竞争。如果有超过偏差率 【-15%~15%】范围的, 所有单位须进行价格竞争,计算其偏差率, |
根据偏差率大小参考判断报价优劣,偏差率最小为最优,以此类推。 (2)拟派团队管理机构:根据定标候选人配备的项目经理、项目技 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的人员数量(配备合理)和职 称、执业资格证书、从业情况等情况进行判断,写明推荐理由。 (3)苏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的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或综合 考评结果,按定标当日最新有效的建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若 无最新有效的则按最新年度的综合考评结果(房建) (联合体投标 的,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为准)。 (4)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2.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3.施工进度计划和 各阶段进度保证措施;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5.关 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6.新 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7.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 的保证措施,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措施方案。定 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定标因素进行评审,写明推荐理由。 (5)评标报告:根据评标报告情况评审,写明推荐理由。 (6)苏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的投标行为考评结果,写明 推荐理由。 | ||
5.1.4 | 定标方案 | (一)采用票决法。 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和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 较,对每一项定标因素做出评价,综合权衡后记名投票, 并对推荐 中标人给出相应理由,得票数中最多的为中标人 : 当得票数相同无 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二)拟定中标人公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公示定标结果,公示期不 少于 3 日。公示内容包括:拟定中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项目负责 人等信息,采用票决法的应当包括推荐中标人的得票情况,提出异 议和投诉的渠道方式,以及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 容。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拟定中标 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或投诉处理决定不改变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 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已经处理过的异议或投诉,投 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不得在拟定中标人公示期间以相同理由再 |
次提出相同异议或投诉。 (三)重新定标 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 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被查实存在 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 采用原定标标准和方法,由原定标委员会在中标候选人名单中重新 确定中标人并公示。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逾期差距较大,或者 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详见本章附件一:评标入围规则 | ||
资格评审标准 (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 项目) | 详见本章附件二: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形 | ||
无效标判定 | 详见本章附件三:无效标条款 |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详见本章附件四: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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