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实验院2025年VOCs监测技术服务

塔里木油田实验院2025年VOCs监测技术服务

塔里木油田实验院2025年VOCs监测技术服务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ZY25-XJF06-FK004-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025年塔里木油田全面推行重点场站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甲方现有人员及设备不足,需要引进一家带设备服务的监测队伍,按照甲方要求和安排,完成塔里木油田公司VOCs的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及评价工作。

2.2招标范围:

根据实验院要求/安排,完成塔里木油田公司VOCs的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及评价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对甲方委托的油田辖区内油气生产及储运场站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监测工作(包含设备与管线组件、废气收集系统输送管道组件、储罐与敞开液面);

(2)按照《塔里木油田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点位计数规则》(见附件2)建立(更新)场站密封点监测台账;

(3)监测频次暂定为动密封点一年监测2次,静密封点一年监测1次,泄漏点修复后依然泄漏点位需再次进行监测。监测工作量预估约为40万个,具体监测场站以甲方委托为准;

(4)实验报告及总结: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每轮次场站单独的监测分析报告、阶段分析报告与年度总结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

(5)完成甲方安排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招标人不作最低工作量承诺,最终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2.3服务/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01月31日止。

2.4施工/服务地点:主要工作地点在塔里木油田公司所属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库尔勒市、且末县、沙雅县、库车市、新和县、拜城县、轮台县、英吉沙县、泽普县、和田县等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3.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

3.1.2 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在有效期内,证书附表中的检验检测能力涵盖: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技术导则》HJ 733-2014;《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38-2017、《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 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HJ 604-2017);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上述证书扫描件。

3.2 人员要求

3.2.1 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泄漏检测与修复相关检测资格/结业证书,2年及以上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经历。

3.2.2 乙方自行组建队伍,满足测试需求。

资料提供形式:(1)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项目负责人简历(注明工作年限)、泄漏检测与修复相关检测资格/结业证书扫描件;(2)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人员清单(注明学历、工作年限)、泄漏检测与修复相关检测资格/结业证书扫描件;(3)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交纳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公章),缴费时间: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期间。

3.3 设备(装备)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设备须满足以下要求,同时承诺配备设备满足本项目监测需求:

3.3.1 至少包括可与甲方现有数据平台兼容的便携式VOCs检测仪4台(提供承诺,承诺监测数据可导入甲方现有有机气体检测仪数据平台,监测任务完成后所监测点位台账相关信息及监测结果所在账号归属权仅为甲方所有)。

3.3.2 本项目所需车辆由投标人自行配备,至少1辆。

资料提供形式:(1)按上述要求提供拟投入设备清单(清单内容包括设备型号);(2)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承诺拟配备设备和车辆能满足本项目的需求。

3.4 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已结算的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业绩至少一项(一份合同视为一项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业绩清单;(2)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封面、作业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3)提供对应的验收单或发票或结算单的扫描件。

3.5 信誉要求

(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系统查询结果截图,提供承诺书承诺未涉及以上内容。

3.6 QHSE 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QHSE体系;

(2)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1)投标文件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QHSE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7其他要求 :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做出承诺的,否决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以投标人用户名(含授权子用户)于北京时间2025-1-2616:00:00至2025-2-10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平台)(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进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自助购买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支付成功后,请点击订单中的获取订单状态按钮,将订单刷新为已付款状态,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3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转电子招标平台)或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由右侧点击“招投标平台”登录在线报名。

4.4招标文件购买:

4.4.1投标报名: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报名。

初次在“电子招标平台”购买招标文件且未在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完成“投标人注册”(注册并通过审核后生效),方可登录电子招标平台。

4.4.2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找到拟投标的项目完成在线缴费(具体操作,详见帮助文档《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商用户操作手册》)后,在“电子招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3支付:电子招投标平台支持通过绑定的钱包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购买前请核实钱包余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的余额(电子钱包与基本账户绑定,可实现资金在电子钱包与基本账户之间相互转账)。

4.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投标人登陆业务管理平台,进入“主控台-购买招标文件-支付订单状态处理列表中”,点击打印,系统如出现“标书支付订单详情”字样,电子发票已经开出并发送到投标人基本信息预留的电子邮箱中。

(1)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先生,电话 0996-*******

(2)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0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0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18日9时50分。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文件大小:电子投标文件建议不超过100M。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七、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八、其他

8.1 电子招标平台操作:

8.1.1注册登录:(潜在)投标人必须先完成“投标人注册”,然后方可登录电子招标平台。

8.1.2 操作学习:注册用户,请以用户名(含授权子用户)登录电子招标平台,在页面右上角“工具中心”下载、安装、学习。

8.1.3操作应用:请按照“工具中心”中的“投标人用户手册”和“投标人应用视频”等,安装 “投标人客户端”、U-key 驱动、“盖章驱动”、“昆仑银行支付控件”等投标必须的工具和插件,并按指南制作、应用,保证投标成功。

8.2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8.2.1技术支持: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 转3 再转 6(电子招标平台)。

8.2.2一般问题:请与招标代理机构技术人员联系。

联系电话0996-*******;QQ账号**********

8.3招标工本费发票获取:投标人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平台)(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进入“主控台-购买招标文件-支付订单状态处理列表中”,点击打印,系统如出现“标书支付订单详情”字样,电子发票已经开出并发送到投标人基本信息预留的电子邮箱中(若需修改预留电子邮箱请上班时间致电0996-*******)。

8.4招标服务费缴纳: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中标人应按《招标服务费收取标准及缴款信息》规定的收取标准及招标代理机构缴款通知的金额(按照差额累进制费率计算),招标服务费缴费通知单通过招标辅助管理信息系统发送,投标人需在收到缴费通知单3日内完成缴纳,招标机构方确认收款后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投标人账号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基本信息绑定的联系人手机号码,中标服务费及中标通知书下载地址:www.xjfgs.com:9090/ba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委托机构名称: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 址:新疆克拉玛依市石油大厦B座

邮 编: ******

联 系 人(同异议联系人): 杜轶 程星

电 话(同异议联系电话): 0990-626*****990-*******

电子邮件:xj_duy@cnpc.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业务四部


附件2:投标商操作手册V1.1.pdf
附件1: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培训课件.ppt
中油新投微信公众号.doc
,新疆,克拉玛依市,库尔勒市,轮台县,且末县,沙雅县,新和县,拜城县,英吉沙县,泽普县,和田县,库车市,克拉玛依,和田,0990-,099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VOCs监测 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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