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游出租汽车保险招标公告

巡游出租汽车保险招标公告

  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根据《镇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镇政办发[2016]77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从2017年1月1日起,巡游出租汽车保险车辆及承运人责任险(车上人员)保险必须在我县具备相关资质支公司办理。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在我县具备资质的保险支公司持以下资料备案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核对后提交复印件;(2)《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原件核对后提交复印件;

  (3)《理赔服务承诺书》原件(带保险公司公章)、查勘车辆、人员信息资料复印件。

  二、提交资料备案地点

  镇雄县交通运输局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所(旧府街道凤翅社区丹霞街7号)。

  三、提交资料时间

  2016年12月22日至12月30日(星期六、星期天除外)上午8:30至11:30;下午15:30至17:30。

  四、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联系电话:152*****358

  特此公告

                               镇雄县交通运输局

                                2016年12月21日

标签: 保险 出租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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