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冈县水头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公示
《佛冈县水头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佛冈县水头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佛冈县水头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公示类型:草案公示
3、公示时间: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23日
4、审批、公告单位:佛冈县水头镇人民政府
5、公示地点:佛冈政务网、县行政服务中心公示栏、水头镇人民政府公示栏、现场。
6、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佛冈县水头镇人民政府提出对上述规划草案的意见或建议。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书面、邮件等形式反馈至佛冈县水头镇人民政府。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告期间。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并写明真实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7、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镇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联系地址:佛冈县水头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763-*******
一、项目区位
本次控规编制范围为佛冈县水头镇镇区,用地东至滨水公园,南至药王谷生态康养度假中心,西至龙牙古寺,北至自然山体,总用地面积约274.49公顷(约4117.35亩)。
区位示意图
二、土地利用规划
(1)主导属性:规划范围内水头镇区属性为产业、生活、城乡融合。
(2)人口规模:规划居住用地面积22.73公顷,其中城镇住宅用地面积16.38公顷,预测规划区总人口容量约2.12万人。
(3)建设规模:建设用地面积约139.01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50.64%,非建设用地135.48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49.36%。其中居住用地22.73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23.86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8.38公顷,工矿用地64.4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2.45公顷,公用设施用地3.84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0.55公顷,特殊用地1.59公顷,其他用地1.15公顷。
土地利用规划图
三、道路系统规划
规划区形成“一横一纵”的单元主次干道路网结构。
(1)“一横”:S245。
(2)“一纵”:府前街接Y271。
道路系统规划图
四、配套设施规划
(1)教育设施:现状12班初中1所,现状18班小学1所,幼儿园2所。
(2)行政管理及社区服务设施:社区服务中心1处,派出所1处。
(3)医疗卫生设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处,社区卫生服务站5处。
(4)文化、体育、绿地:综合文体中心1处,文化室10处,居民健身场所10处。
(5)社会福利设施:养老院2处,老年人活动中心5处。
(6)市政公用设施:光伏发电站1处,供水厂1处,社会公共停车场3处,公共厕所1处,垃圾收集点2处。
(7)公共消防设施:消防站1处。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标签: 控制性详细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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