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分配方案的公示
关于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分配方案的公示
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分配方案表(附件1、2、3)、绩效目标(附件4、5)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6日-2月1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20-********。
附件:1.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分配方案表(一)
2.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分配方案表(二)
3.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分配方案表(三)
4.绩效目标(一)
5.绩效目标(二)
广东省商务厅
202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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